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这表明,在对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党的立场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决的,对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零容忍的。 对于乡镇基层而言,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是要不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提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满意度和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行动是最有力的语言。只要我们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忠诚履行职责,就一定能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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