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核批协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及常态督查机制,规范城乡低保操作程序,确保“应保尽保”。截至3月底,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8594.61万元,累计保障49.97万人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60元和126元。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扎实开展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较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截至3月底,全市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25.6万元,累计救助5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1%。
三是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人员队伍为切入点,以开展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为契机,不断推动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推进敬老院建设。截至3月底,全市农村敬老院数达167所,敬老院床位数19766张,农村五保对象达37566人,集中供养19670人,集中供养率为52%。
四是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贫困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抓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以缓解家庭困难,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3月底,全市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915户/次,发放救助资金302.4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