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留宾乡熊湾村的一个六口之家,父母务农,不识字,家境很不好,务农收入很低,因此我长期在外打零工,很晚才有了家庭,有孩子也后,别人嫌家里困难,又离了(孩子给她走了,付一),现在又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有了一个小孩,父亲74岁了,早几年患上结核病,早也没有从事劳动,今年又脑梗,我母亲69,五十多岁时就患上冠心病,这些年他们不停服药,就医,还要抚养孩子,妻子带孩子没能做工,经济基本没有结余,房子年久失修,完全垮了,就在城里租房子住,也方便干工,现在经济不紧气,养家都困难了,我准备带着我妈和我不满两岁的女儿外出打工,原来也想贷点款做点小生意,可村上领导说我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没贷到,自那也后我每逢端阳,中秋,过年都去烧哈香,我父母也吃上了低保,刚开始是我父母领下来分一半给他,后来好像管理得严了,没有分了,因去年业务不好跑,父亲,孩子接连住院,没有烧香了,今年我父亲的低保也评不上了,那些家属拿着工资,盖了楼房都吃上了低保,低保本是国家扶危济困的政策却成了一些人玩弄弱势家庭的工具。请大家给我评一评,连一个窝窝都莫得,古稀之年的有病老人,共产党能给予低保吗?难不成当今社会还要困难家庭埋儿奉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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