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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中市人民医院:我的公道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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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女,住南江县某农村,因2015年10月左右胃里有很小的肿瘤(属于早期,小),在巴中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手术中,医生将患者动脉血管割破大量出血,病人处于生死边缘,手术中几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叫家属签字,手术被迫从内科转到外科,经抢救,病人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因病人大量出血,病人需要多次输血和购买血蛋白。病人于术后10多天就出院了.但是病人该治的病却没有得到治疗,肿瘤没有割除,因动脉血管割破大量出血花去5到6万元现金,经相关医疗机构鉴定得出结论:该患者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有费用由患者自己承担,这给本就贫困,到处借钱看病的患者家庭,现因这场事故更是雪上加霜.作为患者亲戚,我有以下疑问请教巴中市人民医院:
1.患者需要做的手术是割除肿瘤,不是动脉血管,现因医生手术不当,割了患者的动脉血管,因此产生了5到6万的医疗费用,一句医疗机构鉴定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责任及费用由患者自己付, 巴中市人民医院:本次事故正不是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费真应该患者自己付吗???????
2.在手术中患者该治疗的病没有治疗,现在患者既没有经济能力治疗病,又有心理阴影,患者说:“死了就死了,早晚反正都要死,我永远也不进那医院去受活罪。”如此心凉的话,让患者家属情何以堪?请问巴中市人民医院:我的公道那里去了?????
3.请问医疗鉴定机构,现在社会这么好,这么公平,公正,透明,能帮贫苦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吗???????
    以上不是虚构,不是雷同的神话,是事实,作为贫苦老百姓来说,现在这场医疗事故已经结束,作为患者的亲戚,想向社会讨个公道,若有好心人帮忙,请与患者家属联系,联系电话:1838285882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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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7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血管分布哈,我觉得如果割伤的动脉血管是在患处附近,手术前医生告知过可能发生割伤动脉这种情况,那就不是医疗事故。如果没告知应该算事故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9:44
*病没治到,还差点要命了,要你去做个心脏手术咋办

发表于 2016-2-2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不知道哦,哪个医院的小学生都当药剂科长。

发表于 2016-2-2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说,哪个医院的小学生都能当药剂科长!

发表于 2016-2-2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学不是万能的!花了钱没救到命的事不是没有可能发生!

发表于 2016-2-2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自己的职业

发表于 2016-3-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只能说同情你

发表于 2016-3-1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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