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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彭端淑诗文注》中一则有关彭遵泗记载的一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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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彭端淑诗文注》中一则有关彭遵泗记载的一点质疑

                                   (2016年2月17日)

    在李朝正、徐敦忠两位先生所撰《彭端淑诗文注》附:《彭端淑年谱》“一七六四年(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六十六岁”条中,有一段有关彭遵泗的记载: 彭端淑任锦江书院山长,拟定书院学规学约,决意振新蜀学,将家迁至锦江书院附近的一个四合院里,取名‘白鹤堂’。其弟彭遵泗常来家叙谈,彭遵泗广为搜集采访,意欲撰写《蜀碧》。”

    据此记载,意为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彭遵泗仍在世。不知李朝正、徐敦忠两位先生所载依据何在?而据乾隆二十六年(1761),丹棱知县李光泗所撰《修丹棱县志叙》云:一日,晤彭生延庆(彭遵泗之子),语次及其尊人太史(彭遵泗)存日,与旧令萧山黄君薪庄商榷,有稿未克就绪。急索阅之,山川、风物,撰次有条;而于先贤嘉言懿行,尤为留心采掇。爰于簿书之暇,就加增订,割俸付剞劂氏,庶以存一隅文献,且不没黄、彭两君草创之苦心云耳。”乾隆二十六年(1761),丹棱知县李光泗所言,此时彭遵泗早已作古,彭遵泗何能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前往其兄彭端淑双流“白鹤堂”作客?显然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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