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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吃面后尿检呈阳性 餐馆和干杂店4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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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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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小吃店“馄饨大王”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涉事餐馆老板等4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6-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于不满20岁的新津小伙王辉(化名)来说,怎么也不愿相信自己的前途会破碎在2两干拌面上。在体检时,王辉的尿液检测呈阳性,罪魁祸首就是肉臊子中添加的吗啡……



来源: 成都商报(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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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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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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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现场执法

臊子有问题

经现场吗啡快检,该餐馆的牛肉、杂酱等臊子均检测呈阳性。

调料有问题

经调查,臊子所用的调料,是在一家名叫“燃烧干杂”的店铺购买的。

干杂店有问题

专案组民警在干杂店库房阁楼上方的隐秘处发现了大量疑似为罂粟壳的物品。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体检尿检呈阳性 前途受影响

去年8月,王辉因工作需要到新津花桥派出所参加体检,尿液检测却呈阳性。

“我从来不吸毒,当时一下就懵了!”王辉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尿检结果,他是怎么也想不明白。后来,民警询问他之前吃过什么东西。

在王辉看来,他的饮食也很正常。当日上午9时许,在花桥镇一条街上的“馄饨大王”餐馆吃了2两干拌面,大约3个小时后就到派出所进行了尿检。

难道是2两干拌面惹的祸?在收到王辉反映的情况后,花桥派出所民警化身食客,前往“馄饨大王”店铺打包了两碗面条。经过现场快检,其中一碗面条的吗啡检测呈阳性。随即,新津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肉臊子中检测出吗啡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立即对现场进行布控:因餐馆有刀具等危险物品,可能会产生危险,进入现场后,花桥派出所民警将餐馆人员控制在一旁;其余专案组成员分为两组,一组对铺面成品汤、面、作料等进行现场快检,另一组则对铺面的库房进行搜查。

之后,新津警方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这家餐馆进行了搜查。经现场吗啡快检,该餐馆的牛肉、杂酱等臊子均检测呈阳性。“臊子所用的作料都是在附近超市购买来的火锅料,我没有添加任何其他成分。”餐馆负责人胡菲(化名)辩称。

此时,另一组民警在餐馆库房中搜出土黄色粉末。“这个就是在一般的调料店购买的五香粉!”对于该调料的用处,胡菲告诉民警,她也不知道,“我从来就没用过!”

专案组民警舀了一勺土黄色粉末,用水稀释后快检,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即,胡菲及其家人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炒臊子“粉末”哪来的

审查过程中,胡菲坚称自己不知道粉末的用处且没有使用过。专案组民警便从其婆婆处入手调查。很快,她就说出了媳妇胡菲所用的臊子都是亲手炒的,每隔一个星期左右炒一次,每次都会加一点点被民警搜查出来的粉末,“我以为那只是一般的调味品,从未问过媳妇加的是什么。”

而另一组民警也很快从胡菲丈夫口中得知:餐馆所用的调料,都是胡菲的弟弟胡玮(化名)在白家调料市场一家名叫“燃烧干杂”的店铺购买。办案民警立即驱车将胡玮带到白家调料市场,胡玮在车上指出购买地点后将其带回。

9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摸清该干杂店的铺面和库房后,联合当地派出所民警及调料市场库管人员进行了搜查行动,在库房阁楼上方的隐秘处发现了大量疑似为罂粟壳的物品。在该库房粉磨机旁边,民警又发现了一大瓶疑似罂粟果籽的物品。

经检测,从“馄饨大王”、“燃烧干杂”查扣的物品均检测出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有毒有害物质。经审查,胡菲交代了其在面条调料中非法加入罂粟壳的犯罪事实;胡玮交代了其帮助姐姐胡菲购买罂粟粉作为调料的事实。“燃烧干杂”老板郑某、郭某夫妇对销售给他人罂粟壳,并帮助研磨成粉,用于作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报对话

本案在新津县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误食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尿检呈阳性,影响了前途,那么对于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店主如何量刑?如果误食含有罂粟壳的食物驾驶,是否会被定为“毒驾”?为此成都商报记者分别采访了负责审理本案的审判长、食品专家及律师。

审判长

产生不良后果拒绝缓刑

成都商报记者从新津法院了解到,4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6-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3000-5000元不等的罚金。

昨日,此案审判长吴雪恋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津法院审判此案时,胡菲、胡玮的辩护人曾提出二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根据本案的社会影响及后果没有予以采纳。“影响了他人的个人前途!”吴雪恋称,法院认为,胡菲、胡玮的行为是产生了后果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专家

危害有限 不必因此恐慌

昨日,四川大学农产品加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志峰博士对记者称,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有毒有害物质。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当天尿检结果多为阳性。“这些影响检测结果的物质会通过尿液、粪便及汗腺排出,如果摄入较多,需要7天左右才能排除干净。”但罂粟碱、那可丁并非使人产生成瘾性的麻醉药品或毒品。据记者了解,在临床上,罂粟碱用于治疗内脏痉挛、心血管痉挛和勃起功能障碍,是种处方药,而那可丁则是一种普通的镇咳类非处方药。不过,在“馄饨大王”“白家燃烧干杂”查扣的物品中检出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物质,说明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了罂粟壳粉末。而罂粟壳中含有少量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等令人成瘾的物质。“这是尿检呈阳性的关键。”

据记者此前调查,违禁添加罂粟壳物质多发生在小型餐馆。经营者之所以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主要是想利用药物的成瘾性拉“回头客”。摄入含有罂粟壳(主要指吗啡等有毒物质)的食物,实际上相当于口服毒品。摄入过度,则会出现毒瘾症状。主要表现为,一旦不吃就会感到浑身无力、精神不振、情绪低落。不过,赵志峰博士提醒,误食少量罂粟壳物质产生的危害有限,不必因此恐慌。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说法

非主观故意误食者不犯法

火锅底料、肉臊子中添加罂粟壳,导致不明真相的市民“中招”。对于王辉而言,他的前途受到影响;对广大驾驶员而言,是否会承担“毒驾”等严重后果呢?

“不具备主观故意,就不会触犯刑法。”兴华中律师事务所易川律师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承担民事赔偿过程中,则需要区分民事损害后果是否与“毒驾”有因果关系。


发表于 2016-2-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险恶啊!

发表于 2016-2-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发表于 2016-2-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样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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