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文明形态都有着自己的制度支撑,制度进步是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突破生态文明建设瓶颈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不可谓不重视,政府投入不可谓不大,然而“东家污染,西家埋单”依然存在,“宁交罚款,不治污染”屡有发生,原因何在?体制没有理顺、机制不够完善是重要原因。有的领域存在制度空白和盲区,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有的虽然有制度,但各项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形不成合力;还有的地方和部门不愿突破利益藩篱,对生态“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如此种种,都是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移除。 让美丽中国的“制度屏障”严起来,需要在考核和问责上下功夫。生态环境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不能寅吃卯粮,“吃了子孙饭,断了子孙路”。一个地区如果生态指标不过关,其他成绩再好也不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让生态考核的“指挥棒”挥起来、严起来。同时也应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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