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津:数千头毒肥猪肥了谁损了谁?
近日,有群众反映:新津花源镇“活猪取胆”死灰复燃,且镇政府与“取胆猪”养殖户达成了默许。
对此,记者查证有关资料发现,早在2006年,新津县农发局就发布了《关于转发(关于严厉清理整治“活猪取胆”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显示;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根本利益出发,禁止活猪取胆。为了确证事实,记者在多次暗访调查后发现,当地政府多个基层涉事监管部门,或妥协或推诿,而无法根治当地养殖户的“活猪取胆”。
养殖环境恶劣,分布广,污染严重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在花源镇串头村4组毛家大院,见证了活猪取胆的血腥场景。
在这里,记者看到,简易陈旧的石棉瓦棚子旁边流淌着臭气熏天猪粪水。“养了好多年了,前几年因为新闻媒体曝光被政府取缔过,没多久又死灰复燃,因为他们有关系”。附近村民黄大姐无奈地说。“我们只能忍受臭味,没人管的”!
走进养猪场,一股浓烈刺鼻的怪味迎面扑来,眼前是连排的铁笼子,每个铁笼子刚好能容下一头猪,每头猪的肚子上插着一根管子,管子的另一头连着一个又黑又脏的塑料小桶,取胆猪痛苦不堪地哼哼着。每头猪约100多公斤。一看到人,这些猪便吓得战战兢兢。
在共和村五组,村民谨慎的告诉记者,“对面竹林那里挨到两家,其中有家是队长养的。对面还有一家,已经有好多年了”。记者看到,这些养殖取胆猪的场地,都是在村民自家的院落里,用石棉瓦搭建了简易的棚子,墙外修有排放猪粪的水沟,水沟上盖有石棉瓦。每个养殖户约有五六十头猪。
据了解,花源镇养殖取胆猪主要分布在串头村,共和村,东华村等地。院落养殖和场地养殖,养殖头数近1000头。其中东华村虽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村,空气却是臭气熏天。
在东华村5组,记者以销售饲料为由对胆猪养殖进行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一位杨姓村民告诉记者,现在,有关部门也没怎么管了。
记者:养取胆猪政府允许吗?
杨:政府也没说允许,说是逐步取缔,后来我们这些养殖户一起去找过政府协商,政府提出一些条件,我们按照条件做就是,毕竟有那么多养殖户。
记者:具体是那些条款呢?
杨:由大队登记每户有多少头猪嘛,你看我们的猪脖子上都有个吊牌,政府不定期的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止这些胆猪流向市场。
记者:那这些猪一般多少钱一头呢?死了咋处理呢?
杨:今年一般是一千八九,死了就通知政府来收,无公害处理嘛。之前说一头猪要收无公害处理费70,大家都不干,现在就没收了。
记者:猪死了没得人来收吗?
杨:我们不敢私自处理,政府要查。他们那些人还是有办法,先把肥猪上保险嘛,然后再弄成胆猪,猪死了就报保险,都是通的,死猪就没的人收了。他们有些卖猪的一般是猪要死的时候就喊来收起走了,然后再买头猪,把吊牌挂起就是。但是一年多少还是要跟政府交几头,不可能一年都不死撒。我们的少,没整那些。
记者:一般是哪些人来收。
杨:这个就不一定了,以前就是冻库嘛,广元那边,销到沿海一带。其实跟那些猪没得啥区别,我都吃过。
记者:花源养殖的多吗?提取的胆红素交到哪里?
杨:还是多,我们东华村有四家,我们村还是美丽乡村示范村哟,其他村也有,大点的毛家大院那嘛,人家老板早就整够了都没咋管了,都是请的人,上午抽胆水才去一趟。一般都是私人来收,今年行情不行,才18000一公斤。
记者:这些猪是用什么药物催抽胆水呢?
杨(谨慎):肯定还是要用些东西催胆,每家都有每家的办法,都是老养殖户,有自己的经验。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6年花源镇就出现过大量养殖取胆猪,当地政府也出台过相关文件,通知予以取缔,(新津县农发局《关于转发(关于严厉清理整治“活猪取胆”的通知)的通知》花源镇政府发出的《花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引胆猪”的通告》),到如今本该三令五申取缔的取胆猪,不仅没有取缔掉,似乎还变得更多更“合理合法”了。
今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要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杜绝在源头。而花源镇政府不定期的检查,登记,挂吊牌,帮助养殖户无公害处理等所谓的条款,措施,不仅没有将食品安全隐患彻底杜绝在源头,反而在默许、甚至放任。这无疑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随意排放、无监管胆红素流向市场谁负责?
记者在食品工业协会相关专家那里了解到“活猪被开刀埋管过程中,会被注入大量的消炎药物、抗生素等;为提高胆汁产量,“活猪催胆术”必须注入各种激素,如苯肼、盐酸等催胆药物。这些药物会破坏活猪的血液系统及生理机能,而且一部分药物残留在活猪体内,一部分则经过消化系统排泄。胆汁提炼胆红素所用三氯甲烷,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相当严重。记者调查中发现,多数猪场的粪便,都是直接排入了农田。而这些大量含有强致癌药物的粪水,又随排灌沟渠流入农田,被周边农作物吸收。可想而知,长期食用这些养猪场周边蔬菜等农作物的群众,对身体的危害不言而喻。“取胆猪”的猪肉一旦流入市场,更会严重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而这其中三氯甲烷更是属于制毒物品,在刑法第350条有明确规定,甚至也曾发生过《新津:为取活猪胆红素 四人非法制售毒原料》事件。
胆红素的提取《卫生部关于加强对药用胆红素监督管理的通知》有明确的规定,而新津花源胆汁加工环境恶劣,被注射大量药物,长期以来处于无监管状态,产品质量能达到国家标准么?且都是在私自销售,产品流向市场,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又是一大伤害。
在与新津县农发局执法大队副队长的对话中了解到目前的监管方法;现有养殖“取胆猪”的农户,县农发局都为每头猪戴上了专用耳标。如有死亡,就交给政府做无害化处理。
记者对此表示质疑;既然是一种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为何不能禁止这种取胆猪的养殖行为,而是采用这种以监管方式默许其合法化的方式?对于这种监管方式,记者问陈副队长,你敢保证这样监管就能够彻底杜绝“取胆猪”流入市场端上餐桌吗?陈副队长说;我不敢保证。没人敢保证。其实,我们也知道,这种取胆猪对于食品安全是一种定时炸弹,一旦失控,会造成严重后果。
如此巨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花源镇政府不但不及时的予以取缔,反而跟养殖户协调,达成某种默契。那么,谁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新津县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管就只能是默许或妥协的方式吗?
至于取胆猪催胆、提炼所需的三氯甲烷等国家明文管控药品,陈副队长称是由新津县公安禁毒大队在管理,我们只负责管理取胆猪肉不流入市场,警方如何提供和监管的,这你要去问警方了。
在新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介绍了三氯甲烷的监管情况;
截止2015年9月,新津县花源、花桥、兴义、普兴等镇共有52户养殖了3000头取胆猪。由于三氯甲烷属于二类管控易制毒化学品,个人不得无证购买使用此品种。因此,新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目前的监管运作模式为:由新津县唯一具有三氯甲烷系经营许可证的“新建思孚化工公司”负责对三氯甲烷的采购,由具有销售和使用资质的“青松化工原料经营部”与52户养殖户签订加盟书和安全责任书,“青松化工原料经营部”与“成都新锐志远科技有限公司(省公安厅指定单位)”签订责任书,在网上向新津思孚化工公司申请购买,实行配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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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肼,白色单斜棱形晶体或油状液体,有芳香气味,在空气中渐变黄色。有毒。熔点19.5℃(水合苯肼熔点24℃)。沸点243.5℃。相对密度1.0978。折射率1.60813。闪点69℃。呈弱碱性,Ka(15℃)1.62×10-9。与乙醇、乙醚、苯等混溶。微溶于水和石油醚。可用苯胺经重氮化再用NaHSO3还原制得。是染料,医药,农药工业重要中间体。可燃。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烟气。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该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高胆红素血症,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和肝、肾、心脏损害。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无力、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较重时尚有呼吸困难、抽搐、震颤,甚至共济失调、意识不清。
三氯甲烷,三氯甲烷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等器官有损害。
急性中毒: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湿热和粘膜刺激症状。以后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同时可伴有肝、肾损害。误服中毒时,胃有烧灼感,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后出现麻醉症状。液态可致皮炎、湿疹,甚至皮肤灼伤。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1194mg/kg。有致癌可能性。
慢性影响:主要引起肝脏损害,并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少数有肾损害及嗜氯仿癖。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该品不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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