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会充分肯定了司法公开的价值和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入贯彻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全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司法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司法权的运行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让司法判决更好地体现公正公平;只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去除司法神秘主义的面纱,才能让老百姓了解和理解司法,并最终信服和拥护司法。司法公开,因其有利于去除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从而更有利于树立真正的司法权威。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人民法院要大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要以各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为基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将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人民法院要着力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打破本位思维,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强裁判说理,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人民法院要努力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要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最大限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充分发挥执行公开的防腐功能;要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要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更新理念,以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动力,不断将司法公开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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