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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举报电话 严禁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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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7-04/73841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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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09: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7-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党的好政策,这是培训机构的春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5 19:40
职中老师在培训学校补课算什么呢

发表于 2015-7-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空谈误国,资料,补课费800元,一个学校就收了几十万,就当是为小朋友买的尊严吧,诸位洗洗睡吧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7-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昌的小学教师在校外补课现象最严重。

发表于 2015-7-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事、就在课堂上好好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在学校教不好,在校外教也行,可不要收费啊,收了费就说明是钱的问题了,这跟贪官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15-7-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犯罪,那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不是犯罪呢?法律里有没有这条规定?

发表于 2015-7-6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有些知识 ,要补课才讲,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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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有啥用?各个学校校内不敢补,在校外培训机构一样补。谁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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