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把从严和规范落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对《干部任用条例》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进行细化,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规范、严肃的制度,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由原则之治向规则之治深化,为培养选拔“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5月15日《四川日报》) 此次四川印发的选任干部办法,涉及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5个方面,文件对每个方面都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选任干部的“规定动作”。比如,《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规定,干部动议提名要强化五个核心要件“核职数、看结构、广比选、审表现、查廉政”,这五个要件哪一个没做到,就是“规定动作”不到位,就是触碰了选任干部的红线。再比如,《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二是在方式上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以利于正确集中民意。这些变化实际上是为干部选任扎进了制度的笼子。 四川制定的“五个办法”,让依法治党、依法治吏,有了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当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制定一个好制度仅仅是第一步,要彻底改变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还需要严格执行、严格监管,执行不到位、监管跟不上,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同时,任何一项制度的设计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显示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和漏洞,因此,要结合实施情况对“五个办法”进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让选任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加符合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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