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修建了许多商住两用的楼盘,其中大多数人购买是用于居住,交房时却按照商业用房缴纳各种费用。 相反,一些商用单位购买居住房办公,却按照居住房缴纳各种费用,这一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2015年5月23日在成都市购买了一套住房的网友说,他收到了交房的通知,其中要求按照商业用房支付3%的契税。 乡下人以为税务机关应该按照实际的用途收取税费,而不是仅凭表面的备案登记表。 希望有关部门走出办公楼实地考察以后,再收取费用,否则,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希望税务机关提供收取契税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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