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两东河村村委书记冯国章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家人弄低保多年,今年连我们村八十多高龄加一个疯子的三口之家都没有享有低保,却冯国章的母亲享有,以前十多二十年年更加疯狂,以前更严重基本每年他爸爸,妈妈,老婆,孩子弟弟等都有低保!(在此得说说他们全家的家庭条件,冯国章是他们家大儿子,当村委书记,家里办有超市,以前家还有房地产,预制板预制砖厂,钢筋水泥销售点,他家二儿子,也就是冯国章的弟弟在有自己的货车在下两范围内拉活儿,同时家里也在做生意,冯国章父母虽然是农民但是他们身体健康,无病,无残疾,虽然几年前冯国章为其父亲办理了一个三级残疾证,但是实情是没有任何残疾,全村人民可以作证!他们家在我们村是有名的富人!)同时这几年给本村修下两小学征收土地的人弄低保,征收土地有国家正常的土地补助,不应该再每家每户再弄低保吧,如果说土地补助低然后村上每年用低保补助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土地征收过程中村干部收有好处,土地补助不是国家正常标准,然后村上答应拿其他贫困人家的低保为其补助!冯国章利用职位便利为其家人弄低保是否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呢?如果二十年来金额加起来超过两千是否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呢?请下两民政和南江民政及南江纪委严加查查,依法办理吧!十多年前本村有一个集体的预制板厂及预制砖厂,为何不知不觉就变成冯国章私人所有,请南江纪委严查这其中的猫腻,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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