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5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中)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2015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可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4月7日至1997年4月7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9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5年4月7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7日8:30至4月10日24:00,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2.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3.填报报名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广安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区市县人社、教科体部门负责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只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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