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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男子品行不端 妻子起诉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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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丈夫与其他女子拍下亲密合照并保存在手机里,照片却被妻子逮个正着,愤怒的妻子遂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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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其他女子拍下亲密合照并保存在手机里,照片却被妻子逮个正着,愤怒的妻子遂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color=rgb(136, 136, 136) !important][案情介绍]

    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希望通过下面这起婚姻家庭案例,对您了解在南宁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有所帮助。2012年,原告陈女与被告曾男通过网络相识,两人于2012年底奉子成婚,因两人是通过网络相恋并结婚的,陈女在婚前并不是很了解曾男,婚后才发现原来曾男是个花心大萝卜。曾男在与陈女登记结婚后两个月便与婚外异性发生两性关系,陈女考虑到尚未出世的孩子,对曾男的出轨行为表示原谅,曾男也承诺以后不会再犯了,并表示真心悔过。2014年,陈女在曾男的手机里发现丈夫和其他女子的亲密照片,在陈女的质问下,曾男承认与该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想到结婚以来,曾男玩心依旧,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愤怒的陈女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夫妻关系,遂委托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曾男离婚,并要求抚养未满2周岁的儿子。http://www.lawztc.com/uploadfile/2015/0327/20150327115321533.jpg




[color=rgb(136, 136, 136) !important][案情分析/评析]


    曾男在庭审中承认亲密照中的人系其本人,并辩解其私生活并不影响其抚养儿子。但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提出异议:曾男不忠于婚姻,品行不端,不适合抚养儿子。
  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认为,夫妻应当互负忠实之义务。曾男的出轨行为,违背了道德,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说对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现在孩子还未满2周岁,而且出生后主要都是陈女在照顾,陈女的情况比曾男更适合抚养孩子。



[color=rgb(136, 136, 136) !important][判决/结果]


    法院采取了南宁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建议,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准予陈女与曾男离婚,婚生男孩由陈女抚养,曾男每月支付600元生活费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由陈女、曾男各负担一半。



[color=rgb(136, 136, 136) !important][相关法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本文出自法律直通车预知详情请点击http://www.lawztc.com/jingzhicase/mscase/hyjtcase/2015/0327/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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