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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期间 计划和老婆一起去看电影 于是 通过网络购买了2张《天降雄狮》的电影票。谁知到了新世纪影城 兑换电影票的时候 被告之每张电影票需要加价15-20元才能观看。 我当时就愣住了 然后就问工作人员:“我是通过正规网站购买的电影票,购票过程中 也没有提示在影城换票时需要另外加收票价,再说你们影城售票点也没有张贴《网购电影票兑换时需要加价》的有关通知说明,你们凭什么加价呢?” “这是公司规定 其他影院都是这样的 不信你去问问。”一位售票工作人员回应我之后 就去招呼其他顾客了。 我不信这个邪 于是立马来到南部另一家北山超市三楼丽都影城咨询,结果真是如那位工作人员所说,这家影城兑换网购电影票时也要加价15-20元。 当我非常失落的望着大幅电影海报时,老婆不停地安慰我:“算了 算了 不就是场电影吗?你自己看看票价 同样一部电影 影城要70多 你网购不到40.元 人家能不加钱吗?难道做亏本买卖!” “加多少钱无所谓 南部两家影城既然实行网络售票 就应该在购票过程中告之消费者, 现在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给人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很不舒服。”抱怨中的我还是不死心 于是我打开手机查询到南充市金球影城订票电话(0817-2331605)。立刻打了过去。得到的回复是:网络购买电影票时系统会提示所付款项(票价及服务费) 订票成功后 只需去影城服务台换取纸质电影票 就可以观看了。影城不会另外再收取任何费用的。 听完电话后 长叹一声: 还有几天就是3.15 消费者权益日了,消费者在正规网站购买电影票付款成功后,双方即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理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其义务。南部两家影院另外再加收费用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南部县工商315部门,应该及时出面给于查处 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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