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聚焦“三农”展现新亮点 12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表示,在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农民增收、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扶贫攻坚等重点,有很多新政策、新举措和新亮点。(四川日报2015/2/13)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开创“三农”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全文分7个部分29条。《意见》再次聚焦“三农”,体现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定位。省委农工委负责人表示,与2014年“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相比,今年文件强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新要求,并在现代农业、农民增收、新村建设和扶贫攻坚等重点上有很多新政策、新举措和新亮点。 在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文件提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政策性农村产权交易担保公司或农业投资公司”,可以优先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此外,文件还要求扩大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品种和覆盖范围,试点开展生猪、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 四川深居内陆,地理环境给农产品流通带来较大阻碍,创新农村市场流通方式则显得尤其重要。文件中提出要完善农产品物流基础配套设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运用建设试点。支持农产品产地收集市场、产地集配中心(基地)、公益性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允许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项目。 四川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在纷繁复杂的农村改革中,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实现纵深推进、整体推进、凯歌行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