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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网民应严格遵守“昵称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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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31日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乱象日益突出,污染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社会公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24日新华网)
我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不仅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网民数量也据世界各国之首。23日,CNNIC发布第35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称,截止2014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47.9%。如此之高的互联网普及率、如此庞大的网民数量,一旦管理失控,网络账号乱象所形成的辐射效应将十分可怕,甚至会产生难以逆转的严重后果。因此,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工作必须加强。
网络昵称是网民在网络空间活动时的名字,虽然只是一个代号,但最基本的人文元素和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还是应该坚守。如果昵称与法律法规相悖逆,与道德风尚相违背,无疑于糟蹋自己的姓名与人格。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它并非法外之地,每一个网民都应该像珍爱自己的羽毛一样珍爱自己的昵称,在网络上活动时遵守法律法规,严守七条底线,争做网络时代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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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称呼要符合约定俗成的规矩,不要存在起码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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