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河派出所打掉一专门侵害农村留守老人的犯罪团伙 2015年1月15日,诺水河派出所破获两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男,43岁,通江县麻石镇人)、卢某(女,40岁,通江县青峪乡人)。经查:2014年12月16日10时许,罗卢二人在通江县诺水河镇瓦石滩村姚某(男,85岁)家中,盗窃现金1200元。同时查明,2014年12月8日上午11时许,在通江县诺水河镇鲁坝村何某(女,71岁)家里,罗卢二人在何家烤火同时转移老人注意力盗窃现金7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卢某已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案件预警提示 一、该类案件特点 1、作案时间:多发于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到17点。 2、作案人员:团伙作案,分工明确,男女配合,实施盗窃。 3、侵害对象:农村单家住户留守老人。 4、作案手段:与农村空巢老人以兑换零钞、买卖鸡鸭、找水喝、拉家常、摆龙门阵等方式套近乎,然后伺机作案。 5、作案工具:驾驶一辆七成新二轮摩托车在农村偏远地区溜达,寻找作案目标。 二、治安防范建议: 1、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最好不要让老人独居一室。 2、当留守老人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不要声张,立即拨打110或派出所报警电话,警方担心盗窃转化为抢夺、抢劫等恶性案件,留守老人身体受到伤害。 3、家中不要搁置大量现金,现金应存到银行。改变把现金放在床铺垫子下面、箱子角角的陋习。 4、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您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特别要注意提醒平时独自在家的老人、孩子等易受侵害群体。 最后郑重声明:诺水河派出所将在县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对此类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维护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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