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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这就是作死!!孩子随父姓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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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对原本相恋多年的80后夫 妻,喜诞龙凤胎后双方却因两个孩子到底跟谁姓的问题起了矛盾,后来妻子虽顺从了丈夫,两个孩子都随父姓,但夫 妻感情却从此出现裂痕。最终,女方向法 院起诉要求离 婚。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 院获悉,该院审理后准允两人离 婚,两个孩子归女方抚养。

  孩子随夫姓夫 妻伤感情

  2006年,80后女子阿惠与年长自己4岁的阿豪相恋。恋爱3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俩人经常房 事的时候用暧裶秪克调剂感情,加长鱼 水之欢的时间,所以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婚后第三年,阿惠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儿女。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件莫大的喜事,可是没有想到,这却成了阿惠与阿豪感情分歧的开始。

  在两个孩子到底跟谁姓的问题上,阿惠与阿豪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阿豪及家人认为两个孩子都应按照传统随父姓,而阿惠和家人则认为,既然和阿豪生了两个孩子,那儿子随父亲姓了,女儿则应该随母亲的姓。后来,虽然阿惠依了阿豪,让两个孩子都随了父亲姓,但是夫 妻感情却从此出现裂痕。接下来,夫 妻两人在子女抚养以及其他家庭事务等问题上开始矛盾重重,经常发生争吵,一次因孩子治病问题甚至大打出手,还出动了警 察。

  最终,阿惠以夫 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 院起诉要求离 婚,并要求两个孩子归她抚养,阿豪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另外还需支付自己精神损失费2万元等。

  面对妻子的离 婚诉求,阿豪也没有挽回这段婚姻,他向法 院表示同意离 婚,但要求孩子应由自己抚养,且精神损失无事实和法 律依据,不同意支付。庭审中,阿豪改为同意两名子女由阿惠抚养,但鉴于自己目前已失业,请求法 院根据他目前的收入状况确定抚养费数额。

  女方主张家暴法 院不予支持

  萝岗法 院审理后认为,阿惠与阿豪多次发生争执,但没有证据证明阿豪多次对阿惠实施了家庭暴 力行为,故要求2万元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虽然阿豪的行为尚未达到家庭暴 力的程度,但阿惠提交的证据、对话录 音及证人证言足以证明阿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阿惠发生争执且阿豪态度较为粗 暴,对夫 妻关系造成严重伤害,现阿惠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坚持要求离 婚,阿豪也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故法 院予以准许。

  关于子女抚养权,阿惠主张由她抚养两名子女,阿豪也同意,法 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法予以支持。至于抚养费,虽然阿豪称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但从他过往收入状况可见,阿豪具备再次就业并取得较高收入的能力。离 婚后,阿豪将不再与子女共同生活,应当从物质方面给予更多的补偿。

  综合考虑阿豪的年龄、工作能力、过往收入情况以及阿惠收入状况,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法 院酌定阿豪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各2500元至年满18周岁止。由于双方未就探视权达成一致,从有利于小孩生活稳定的角度考虑,法 院酌定阿豪每月探视两名子女两次,阿惠应予以配合。

  法 官:

  莫为孩子姓名影响家庭幸福

  依据我 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无论跟谁姓,并不能改变孩子的血缘关系。经办法 官指出,姓名只是一个社 会标签,是一个符号,孩子到底跟谁姓,应以家庭感情稳定为重,尽量能兼顾夫 妻双方的心理需要,切莫行为过激,影响家庭幸福。与其在姓氏上反复争吵,不如双方多用些时间,共同研究如何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拥有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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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好帖子,推荐加精华

发表于 2014-10-2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发表于 2014-10-28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值得收藏,大家都顶

发表于 2014-10-2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认为你太厉害了

发表于 2014-10-3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感觉不错,谢谢您提供

发表于 2014-11-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有什么好看法 都说一下吧

发表于 2014-11-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继续发好贴,支持你

发表于 2014-11-5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发表于 2014-11-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踊跃发言,我顶先

发表于 2014-11-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帖一定要顶,支持

发表于 2014-11-8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

发表于 2014-11-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发言` 非常有意义

发表于 2014-11-10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高人啊,我先收藏了

发表于 2014-11-11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你,大家都会顶你

发表于 2014-11-1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帖,好好看看,

发表于 2014-11-1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发言` 非常有意义

发表于 2014-11-1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死你了,这么好的帖子要顶的

发表于 2014-11-15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好讨论一下,真不错

发表于 2014-11-17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验之谈,谢谢楼主了,请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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