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上级党委及政府
我们是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宁乡福光庙村的村民,我们村1社、2社、3社、4社、12社共五个社的地在2013年3月20日前后由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理委员会征用,总面积达1740亩左右。各社都有征地协议,开村民大会时的领导讲,用地单位是远程物流及远东物流,同时也没有拿出相关的文件,用地单位也没在会,村民的担心和争议也很大,村民提出要求是先落实社会保险,而后再签土地协议,但物流港管理委员会和法人代表要求村民,要先签土地协议,后买保险,村民在这里盲目的过分的相信了政府,村民才会落到这样的结局,村民要问这样操作有没有他的合法性,因此我们村民才提出以下的请求和观点:
1. 农民对土地法理解不深,不全面,但是有一个基本点,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了地就失去了一切,或者说失去了生命一样。改革,发展,土地扭转,他的目的还是让农民生活更美好,社会更和谐。
2. 请问政府什么时候才落实保险,什么时间 才能得到安置房。
3. 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无任何补偿,就任意的扣了,这是不是有损害村民的利益和权利。
4. 土地协议上说30个工作日给村民补偿到位,如果没有到位,30个工作日后按5%的违约金补偿给村民。到目前为止土地协议签了一年半,但是村民未得到一份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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