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成都向困难群体发放100元消费券喝彩 中华儒家经济文化论坛 探索 2008/12/12 成都市政府将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内需。在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2008-12-12成都商报)。 据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介绍,这是国内首次向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冰表示,民政只是率先进行的一个部门,只是一系列政策中的一部分。此后,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相关拉动内需的政策,发放消费券。 又根据安排,消费券应在2008年12月29日前由各区(市)县民政局组织发放到户,需在2009年1月31日前使用,过期作废。发放对象为2008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员,受惠人口达到37.91万。 届时,区(市)县民政部门将与当地政府采购部门共同确定消费券的指定商场(商店),例如互惠超市、红旗连锁、老邻居连锁等在乡镇有网点的商店。指定商店确定后,民政部门将向其购买消费券,每张面值50元。 经济学家、成都市政府参事王进说:“在这个寒气逼人的冬天,在金融危机的严冬下,政府首先想到困难群众的过节问题,给他们发放消费券。我虽然没有受惠,但心里仍然感到温暖。”经济学家、成都市政府参事王进接受采访时表示,消费券可谓“好钢用在了刀刃上”。 笔者认为,面对当前金融危机,各地方政府如何让普通市民受惠的问题,是摆在我们全社会面前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四川成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开了一个好头,值得向全国推广。 众所周知,在各地方政府疯狂追求“GDP经济”数字增值,拉大贫富差距的时候,作为中国“512大地震”重灾区的成都市政府都能拿出仅有的财力3791万元的消费券来,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那么,我国的其他地区呢?我想,那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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