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如此父母官,让人心寒?”帖的回复
各位网民: 楠木镇属革命老区,受诸多因素影响,场街建设与其他中心场镇相比,极为落后,严重制约了本地经济发展。为了认真落实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和县委“建设现代生态大城市”等目标,促进楠木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本届党委、政府把发展场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竭尽全力实现楠木人民盼发展、奔富裕的迫切愿望。然而,发展过程中尽管镇党委、政府想尽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保护了群众的利益,仍然招致极个别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特别是2012年8月5日楠木镇华光村村民朱凤英在麻辣空间南部论坛上发布了“如此父母官,让人心寒?”的帖子,扭曲事实、搅乱视听,严重影响了镇党委、政府的对外形象。为向广大网友还原真相,特对“如此父母官,让人心寒?”的帖子说明如下: 一、关于朱凤英反映该村征地存在不公的问题。此次征地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国土资源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法定征地程序公开进行。征地补偿按照国家规定由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人口安置费组成,县国土资源局和镇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楠木镇实际,最终确定的标准均高于同类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3.2万元,绝不存在故意压低赔偿费的情况。 征地手续齐全后县国土资源局依照程序将所征51.432亩土地在四川土地网上进行公告,最终由广安龙川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土地款项直接进入南部县财政专户,场镇开发所需部分资金必须由镇政府县政府申报经批准下拨并在县财政局监管下方可使用。综上所述,此次征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出让,绝不存在镇政府从中舞弊、牟取暴利的情况。 二、关于朱凤英所反映的住房因拆迁而变为危房的问题。其实际情况如下: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后,为了疏散通道、方便行人进出小区,按规划需要拆迁朱凤英隔壁两户住房。这批住房大都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全为砖混结构,在开发商拆除其隔壁两户住房后,朱凤英反映其住房出现了裂缝。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邀请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住房进行鉴定。根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的鉴定报告,朱凤英的住房被鉴定为C级危房,主要成因为修建时基础、墙体等存在质量问题,报告中未指出开发商拆除其邻近住房对其房屋有无影响。为彻底解决朱凤英危房问题,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宗旨和“市场化运作、根本性解决”的原则已经多次组织开发商与朱凤英进行调解,双方分歧很大,在调解期间,朱凤英情绪失控,还将镇分管领导抓伤,但分管领导和干部非常克制,仍十分耐心、细致地做好劝解和协调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取得进展。镇党委、政府将继续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发挥实际作用,维护双方利益,督促双方尽快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场镇开发关乎楠木镇发展建设大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镇党委、政府不敢有丝毫马虎,一直以来兢兢业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扎实推进场镇开发建设,拼尽全力打造“活力楠木、实力楠木、魅力楠木”,已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作方式也有提升的空间。为此,欢迎广大网友对我镇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楠木镇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也敬请各位网友明辨是非,不要相信部分人的片面之词,避免自己的善良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最后希望大家关心和支持楠木的发展,相信楠木镇在广大网友和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取得更加瞩目的成绩! 附件: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技术服务报告
楠木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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