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峨眉山脚下的峨眉小城,城边有一个安川村,在一大片黑土农仓的尽头,就是我曾经的家。在这里抬头可以望见峨眉金顶,四周环绕的是春禾秋谷,夏夜的风吹过稻田又回落耳旁,夹杂着虫鸣,承载着我曾经的欢乐和记忆。直到2018年那次农村土地征收和拆迁致使我的农房不复存在,宅基地被占用,至今没有任何安置和房屋补偿。 我是峨眉山市绥山镇安川村八组村民,接下来我将一步步诉说这次征收和拆迁疑云,让大家了解其中的故事。 在前面的《峨眉安川征收拆迁烦心事-少批多征》系列中,我们清楚的知道了2017年涉及安川村8组的土地征收显然存在少批多征的事实,下面我们就再看看此次征收过程中还涉及到的违法行为——以租代征!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明确了“以租代征”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民政府是怎样“以租代征”的: 绥山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镇党委书记伍仕奇与安川村8组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1 绥山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镇党委书记伍仕奇与安川村8组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2 绥山镇人民政府土地租赁图纸 从绥山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镇党委书记伍仕奇与安川村8组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可以看出,租赁了安川村8组114.8平方米农田来修建“光辉路安川片区段”。但实际只租赁了114.8平方米吗?我们再看看《 峨眉安川征收拆迁烦心事-少批多征(3)-实名举报的回复》中乐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调查结果: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调查结果 从调查结果来看,安川村8组在本次征收过程中,被租用的土地达到4998.3平方米,这还仅仅是安川村8组被租赁的土地数量。 从《绥山镇人民政府土地租赁图纸》中我们可以看出,安川村8组的农田只是“以租代租”的很小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光辉村、安川村其它组的大量土地被租赁。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既然调查出了“以租代征”的事实和面积,明知被租农田进行了非农改造再也无法耕种,那为什么不进行查处?而是这样默默地无视违法行为呢?难道是只了解了租赁的农田面积,故意不调查是否持续租用,并且不对非农改造的事实的进行确认,有意包庇违法行为?乐山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峨眉山市土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土地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故意歪曲事实编写调查结论的行为是否涉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我们再来看看此次“以租代征”农田的用途:“乙方所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七路一桥项目堆放泥土和砂石建设用地、河道改道用地、道路两边绿化用地等。” 明面上看,本次农田租赁只是临时占用,但实际上真是如此吗? “租赁期限从2019年4月1日至该土地被政府征用为止。”从这里我们就显然知道了,这就是标准的“以租代征”!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被租用的农田至今都被占用着,无法进行耕种! 实际的占用情况很显然印证了“ 租赁至被政府征用为止”的说法,道路两边大面积的绿化已经让这些被租赁的农田早已无法耕种!即 农田性质实际上已被改变为非农性质了!(前面的《峨眉安川征收拆迁烦心事-少批多征(4)-多方面确认少批多征》中我们也说过,变为非耕地后,又会被“用于购买社保”为由不进行任何补偿,而被进一步被侵吞。这就是为什么地方政府都喜欢“以租代征”,而国务院明确了不允许“以租代征”的一部分原因。“以租代征”还使得农田在无声无息中被侵占,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