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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尊敬的通.江.父.母.官,救.救.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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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21:13 | |阅读模式
尊敬的通....官:
您好!
      我的小孩就读于四川通.江县实.验中学初三,今年14岁。在2013年9月13日上午上课期间,从学校教学楼的四楼坠落下来,造成盆骨等七处骨折、胸腔积血,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手术,现在通.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我是城镇待业青年,家属也是来自农村,在家照顾独子,我们夫妻二人都是无职无业,并且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我本身身体有残疾,但为了照顾一家老小,我仍然在外面打工挣钱养家,微薄的工资,仅仅能维持一家清苦的生活。现在小孩住进了医院,我也是四处筹钱才做完了手术。
      虽然手术顺利做完,但现在实.验.中.学缴纳的和我们自己筹的医药费已经用完,医院已经停止了用药。从9月13日至今,实.验.中.学.仅仅拿了三万元的医药费,还是我们多次催促才拿来的。现在实.验.中.学不愿意继续拿医药费。我家小孩虽然已经度过了生命危险期,但是如果不继续治疗,医院告知我们会落下终身残疾,为此我们多次到学校、多次通过电话通知学.校.领导来缴医药费,但是实验中学非但不闻不问,其中一位副.校.长.嫌我们打电话的次数多了,还威胁我们:“要医药费没有,你们有本事就来闹,我们学校三四千人还怕你来闹。”作为学校领导干部,说出这样的话,是素质低逞一时口舌之快,还是想逼我们通过媒.体、网.络、微.博.把事情闹大,来影响实验中学乃至通.江.教.育.的声誉吗?我们不想到学.校去影响教学秩序,我们仅仅是要求学校尽他们该尽的义务,把小孩的伤治好,不要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望尊.敬的父.母.官.用一点宝贵的时间,督促实.验.中.学缴纳医药费,帮我家小孩度过难关。


                                      受伤小孩家长: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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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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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2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其实,不能把所有责任推在学校,据我所了解,主要原因是孩子思想不成熟,那么多人,而且学校也采取了措施,你现在可以呼吁社会捐助

发表于 2013-9-22 21:34 |
娃儿跳楼自杀时家长就在现场,现在跑到网上来发帖,用心何在?     路人皆知

发表于 2013-9-22 21:41 |
不能把所有责任推在学校,主要原因是孩子思想不成熟,那么多人,跳楼时家长就在现场,而且学校也采取了措施。

发表于 2013-9-22 21:48 |
学校现在已经拿出了三万,学校已经做得够好了,楼主你家有困难,你可能呼吁社会捐赠,你在此发帖子说这个不对那个不对,反而到头来都会认为你不对

发表于 2013-9-22 21:50 |
孩子的教育问题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家庭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出了事情就想把责任推出去那咋行呢。况且四万多的医药费学校就给了三万,作为家长是不是该好好反省反省了

发表于 2013-9-22 21:56 |
据我所知,该孩子因个人原因而做出过激举动,在社会上给家庭、学校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实验中学据说已经垫支了治疗费用30000元,目前,总医疗费用40000多,作为孩子的家长难道就没有责任和义务对孩子进行积极的治疗了?事情发生了,家庭困难,令人同情,但需通过合理的途径去解决,一味的在网上吵,有什么意义?如果你认为人家学校要对此负责,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嘛!!到最后不是还要和人家去协商??

发表于 2013-9-22 2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有这样的家长简直是悲哀!啥事都怪学校要你干啥子呢?

发表于 2013-9-22 22:17 |
谁摊上这样的事都痛心,只是孩子这样的结果,仅仅是学校的责任吗?做父母的真的只是给孩子提供物质生存条件吗?

发表于 2013-9-22 2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就因为读书,就赖上学校了?哪个想他跳?!

发表于 2013-9-22 22:23 |
明年再来 发表于 2013-9-22 2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摊上这样的事都痛心,只是孩子这样的结果,仅仅是学校的责任吗?做父母的真的只是给孩子提供物质生存条件 ...

不要把责任全推一干二净,学校又有什么错呢,家长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平时也要多关心孩子,不要把孩子送进学校就不管,现在的孩子经不起一点挫折。堪忧!

发表于 2013-9-22 22:24 |
NICK2002 发表于 2013-9-22 2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把责任全推一干二净,学校又有什么错呢,家长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平时也要多关心孩子,不要把孩子送进 ...

现在最主要的是给孩子治疗
发表于 2013-9-22 22:44 |
关注中
发表于 2013-9-22 22:44 |
尊敬的家长(楼主):
    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不幸事情,我们和您一样感到痛心,事情发生后,我们和您一道积极对孩子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学校也采取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1、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上报事件发生情况报告;
    2、成立由主管安全的总支副书记、校团委书记、总务主任组成的医疗救护组,参与孩子的抢救和治疗;
    3、成立事件原因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原因,据初步调查,主要是由于孩子个人情感问题,具体还将待孩子进一步好转后最后认定;
    4、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敬畏生命,珍惜生命”。
    自事件发生以来,学校积极在各方面给予配合,到今天,孩子的治疗费用为四万多元,其中学校已垫付治疗费用三万元。今天上午,您到学校行政办公室,学校相关人员已就该问题对您进行了答复:今天学校主要领导在外地出差,您先想办法借一点钱,两天后再来解决。您当时表示同意后离开的,根本不存在“实验中学不愿意继续拿医药费“问题。学校依然会积极协助学生治疗,后续问题通过相关途径合理解决。
                                                                 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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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23:00 |
现在的娃儿太极端了,弄出事来了来不是家长着急!

 楼主| 发表于 2013-9-22 23:00 |
通江县实验中学 发表于 2013-9-22 2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尊敬的家长(楼主):
    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不幸事情,我们和您一样感到痛心,事情发生后, ...

尊敬的实验中学领导,我家的实际困难,相信你们学校也知道。希望学校能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先救人。我很不希望这些事情在网上发酵,对谁都没好处。首先声明,孩子出事是在学校,不存在赖学校;第二,孩子在出事之前,他的班主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员工有责任,就该拿钱治病救人;第三,我家为了救孩子,也拿出了家里的全部积蓄。

为了自己的孩子,我会誓死捍卫自己的孩子!不管你们学校找多少人来为自己顶帖呐喊助威。

发表于 2013-9-23 07:00 |
不能把责任推给学校,娃儿自杀当天家长还在现场。家长应该多反思反思,平时是怎样教育娃娃的?娃娃动不动就威胁谁?现在才初三就这样,是不是出生到社会还会威胁其他?不要动不动就认为娃娃在学校,就是学校的事情,你一个娃娃都管不住,那些老师们还管五六十个,怎么办?现在最重要的是给娃娃积极的治疗才行呀

发表于 2013-9-23 08:29 |
学校的枪手太多,不怪教育的学生出事。

发表于 2013-9-23 0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发表于 2013-9-23 08:48 |
如果都像这样,学校老师的工资都要拿去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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