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805|评论: 30

[民生杂谈] 农业局学酒成灾,笑看纪委禁令如同废纸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号到5号都有办学酒的。  
花出的是个的钱,
而消费的确却是党委政付那可怜的信誉。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8-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你遭遇史上最密集的人情消费 ,但一定要分清“正常人际交往”和“宴客敛财”是两码事。

发表于 2013-8-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看待礼尚往来与大操大办,正常的人际交往还是必不可少。

发表于 2013-8-2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人与人的正常交往还有延续下去。

发表于 2013-8-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领导天天在发文件.有用吗.单位哪么多人不如每天派到各大洒店去查.只要在现场抓到几个把钱都沒收了.我看谁还敢办.各部分领导们不要只喊口号.讲关系.如果真逗硬了.我保证我什么都不办了.还有大领导在办.你们敢去抓吗.请政府的各位领导别天天坐在办公室.喝着茶茶.吹着空调.等着别人打电话来举报.

发表于 2013-8-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头小鸟 发表于 2013-8-2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关部门领导天天在发文件.有用吗.单位哪么多人不如每天派到各大洒店去查.只要在现场抓到几个把钱都沒收了. ...

出个文起啥作用,他几爷子一样的在吃酒!

发表于 2013-8-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要实名举报呀

发表于 2013-8-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13-8-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O(∩_∩)O哈哈~,刚才我们单位给农业局某办升学酒的朋友送的情,在纪委的干预下,已经将礼金退还给他们。

发表于 2013-8-2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觉得真实,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吧,何必在网上说呢?有可能楼主万事不求人。

发表于 2013-8-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唤文明 发表于 2013-8-2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许你遭遇史上最密集的人情消费 ,但一定要分清“正常人际交往”和“宴客敛财”是两码事。

村干部都着了的,农业局的麻不脱了。

发表于 2013-8-2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在前 发表于 2013-8-2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村干部都着了的,农业局的麻不脱了。

还真得让那些人吃下亏才知道悔改

发表于 2013-8-2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的猜想”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发帖“农业局学酒成灾,笑看纪委禁令如同废纸”,反映“从2号到5号都有办学酒的”一事后,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8月2日上午8时30分,农业局召集机关全体职工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关于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典型案件的通报(平昌纪【2013】92号),再次学习了县纪委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平昌纪【2013】71号)文件精神。
2.会议强调:一是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系统每位干部职工。二是机关及局属单位立即排查,发现苗头,通过组织谈话、领导个别交流劝阻等方式制止宴客敛财。三是明确责任。局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负责分管单位宴客敛财治理工作的排查。四是局纪委严肃查处举办者、参与者。
    3.通过排查,我局确有个别职工准备宴客,随后局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分别与4位准备宴客的进行谈话,讲明利害关系,他们都表示服从县纪委规定,目前均已主动取消宴客计划。
感谢对农业局各项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平昌县农业局
                                              2013年8月2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3-8-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的猜想”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发帖“农业局学酒成灾,笑看纪委禁令如同废纸”,反映“从2号到5号都有办学酒的”一事后,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8月2日上午8时30分,农业局召集机关全体职工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关于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典型案件的通报(平昌纪【2013】92号),再次学习了县纪委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平昌纪【2013】71号)文件精神。
2.会议强调:一是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系统每位干部职工。二是机关及局属单位立即排查,发现苗头,通过组织谈话、领导个别交流劝阻等方式制止宴客敛财。三是明确责任。局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负责分管单位宴客敛财治理工作的排查。四是局纪委严肃查处举办者、参与者。
    3.通过排查,我局确有个别职工准备宴客,随后局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分别与4位准备宴客的进行谈话,讲明利害关系,他们都表示服从县纪委规定,目前均已主动取消宴客计划。
感谢对农业局各项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平昌县农业局
                                             2013年8月2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3-8-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搞成,哎,

发表于 2013-8-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纪委有莫人办学酒,文件一般是针对小虾子的。大鱼管不到

发表于 2013-8-2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农业局哪个办学酒,你点名说清楚嘛,免得猜来猜去的

发表于 2013-8-2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农业局严格执行规定,赞一个

发表于 2013-8-2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出台的政策是一刀切,根本就不符合实际嘛。

人家湖南出台的政策,是婚酒和丧事可以办酒席。

再说一句:不管什么事,只要搞一刀切,就搞不好!

发表于 2013-8-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实名举报,都是无用,等于白说。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