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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此类电力致人死亡供电所该不不该担责?(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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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村文书,在两个月前也还是该村的村电工(现在电已移交供电所,他也不再是村电工)。5月份,有村民反映无电,该文书在没有任何人的安排下,也没有向供电所请示,更没有供电所人员委托的情况下,该文书私自上变压台处理,从变压台上摔下来致重伤死亡。经乡政府出面,供电所从人道的角度,从该文书家庭困难的角度,给予了8000元的补助。供电所负责人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文书家人不服,可以打官司,如果供电所输了,该给多少给多少。请问:供电所究竟有没有责?如果有,有多大责,该怎么担责?还有,这个事究竟怎样解决最合理?村上还有没没有一些责任? 本帖最后由 王娅平 于 2013-6-15 17: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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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四川的不哟。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达州

发表于 2013-6-1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哪里哟,我也是达州的

发表于 2013-6-1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哪里哟!看看我知道那个地方不,我也在那里呆了俩年!

发表于 2013-6-1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您陈述,没有安排去作业,也没有受雇于人要求去作业,是自己擅自行为所致,供电所没有义务赔偿。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电所有没有无过错责任

发表于 2013-6-27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供电所应当承担无电的责任,文书自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若有可能,请跟我联系,我帮你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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