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安岳:良田建高楼出售多年,国土局称正在处理之中 投 诉 书 国土资源部: 投诉人:张伟刚,男,农民,住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响滩村一组,联系电话13884409664 委托代理人:胡代国,男,安岳县川剧团退休职工,联系电话15984216745,02824532125 被投诉人: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人 被投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练军 被投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 请求事项 1、 请求政府责令相关执法部门拆除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擅自占用我家和社上承包土地13.18亩所修建的违法商品楼房,恢复耕地原貌。 2、 请求政府依法处理周礼镇人民政府和安岳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3、 责令被投诉人赔偿投诉人三年维权的误工费、车旅费等相关损失费5万元 事实理由 投诉人夫妻一直在浙江打工,多年没有回家,自己的责任地交给了舅舅罗再木看管。2010年,唐队长私自将我的责任地和其他村民的责任地13.18亩出卖给石开华、张红军等七人,共同建成了五层楼的商品房出售。在修建过程中,只有我舅舅罗再木阻拦过多次,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和政府官员过问。 张平高是投诉人的老辈子,投诉人在张平高的责任地上买了三个门面地准备办好相关手续后建门面房。结果,都被开发商侵占一并建成商品房买了。 2011年3月,投诉人回家,八方投诉。希望政府责令石开华、张红军归还自己的责任地和所买的土地。 2011年10月11日,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网友反映责任田被转卖建房问题的回复》,该回复称:经调查,你所反映问题的所属地是周礼镇响滩村一社,位于周礼镇规划的粉城大道西段。该社集体经济组织在未向周礼镇党委、政府和镇国土部门提出任何申请,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便由社长召集该社村民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向本社村民39人出售土地,射击面积13.018亩,金额52.6716元。目前,已有5宗地已建设完成。你家的责任田确有一处被出售,现已被别人违法占用……同时做出了处理决定。 2012年6月15日,安岳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关于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批准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的通知》 该通知书虽然对周礼镇响滩村一组非法允许石开华、黄后福等七人占用土地案件处理决定,但是,不知背后有什么原因,有那些官员在支撑,导致该通知如同一张废纸。投诉人的诉求没有得到任何落实,违法用地行为也没有得到遏制和处理,违法建筑也没有依法被拆除。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县国土资源局和周礼镇人民政府行政无能或者说,出于利益包庇袒护。 为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请求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支持投诉人的以上诉求。 此致 投诉人:张伟刚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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