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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南部金星收费站违法收费案 南部县人民法院通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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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9:41 |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3-1-29 19:58 |
支持合理维权,严厉谴责金星收费站路霸行为。
发表于 2013-1-29 20:35 |
支持 关注

发表于 2013-1-29 21:55 |
支持,支持这样的维权行为。

发表于 2013-1-29 22:31 |
;P;P;P
发表于 2013-1-29 22:49 |
严惩违法违规的“路霸”!:@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9 22:52 |
支持,关注。

发表于 2013-1-29 22:52 |
支持合理维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9 22:52 |
支持,关注。

发表于 2013-1-29 22:52 |
: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

发表于 2013-1-29 23:48 |
旁观、法律的天枰!

发表于 2013-1-29 23:54 |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00:11 |
支持支持,热烈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00:51 |
这哥真能折腾,厉害,佩服,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01:23 |
建议胡老师:考虑追加市交通局为行政不作为被告人,因为,国道212线南充收费段,按中央与省政府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站间隔需50公里!如此,就该撤销一个收费站!

发表于 2013-1-30 06:55 |
建议胡老师:考虑追加市交通局为行政不作为被告人,因为,国道212线南充收费段,按中央与省政府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站间隔需50公里!如此,就该撤销一个收费站!

发表于 2013-1-30 08:12 |
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09:31 |
heng老百姓 发表于 2013-1-30 0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胡老师:考虑追加市交通局为行政不作为被告人,因为,国道212线南充收费段,按中央与省政府的规定与“中 ...

强烈支持!!!国道212线的收费权限早就到了,并且未按照公里数来设置,请有关部门把上级批文晒出来!特别是云溪那个收费站早该撤了。

发表于 2013-1-30 10:18 |
中国社会,确实需要一大批有社会责任感、敢于较真的人,匡扶社会正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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