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四川法检系统考试的一名考生。姓啥名谁,我报考了今年的平昌县法院的法官助理职位。很幸运的,没看一天书,竟然通过了笔试与面试,正当我在为有极大的可能回来建设家乡、为人民服务:D感到高兴时,我通过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为我曾患肺结核,没有能够通过体检(具体还没正式通知,也许是我污蔑他们:shutup:,但一旦出来了,我就到省上信访办啊省委去,豁出去了,日他妈,学法律的,咽不下这口气:@)。。。但我对该结论表示严重抗议,理由如下:
第一、我患肺结核是在初中阶段,距今已有六七年之久,经多家医院检查早已痊愈,属陈旧性肺结核,符合公务员录用相关要求。
第二、我虽已经过一次复查,但按照公招要求是经本人书面申请,而事实上这次复查是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通知的,这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属违规操作,同时也是对我申请权利的一种侵犯(程序违法)(虽然有关领导舔着脸告诉我已经请示过上级领导,但谁信呢:dizzy:)。况且我是17号下午近六点才接到电话得知18号上午八点半体检,打电话的还洋洋得意的告诉我:否则视为弃权哦(注意时间差,我相信这是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害得我从成都花了几百块包车(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不容易啊:'()连夜赶来,到巴中已经是凌晨了,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把以前的病历、病情向有关部门反映(说白了,就让你活动都没时间,敌在暗,我在明,打你个措手不及),这样有失公平。
第三、我对复查之内容的合理性提出严重质疑(这是我觉得最他妈扯淡的)。我初次体检时,只对胸部做了一个X光透射,那么复查时为了确诊,就该做进一步的、更为精细的检查,比如ct、b超啥的,然而复查时也只是做了一个x光透射,同样的检查方式,同样的医院,第一次都不能确定病情,第二次就敢下结论,那么他们的依据何在,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其实就是组织部、纪委、中院等一群人在里面开会讨论(有人给我透露就是看你后面有没有那啥,好挑刺),医都没学过就敢帮人确诊,党的队伍素质就是高啊,藏龙卧虎。
暂时就吐槽到这儿,希望大家以后注意一下,别学我,做一个倒在黎明前的屌丝,同时还要感谢一下体检医生悄悄告诉我一些东西,让我早知道,不然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死的(但我还希望诈尸)。
还有一些领导私底下很人性化的言论,我就不说了,反正就是提那啥那伤感情的事情。。。。。。。
反正说了,结论一公布,老子就要去省里闹,各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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