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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年审驾驶证的一些违法行为(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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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通江年审驾驶证为什么还要开学习单呢,以前都是直接在外面开好体检表邮寄回家就可以代办,为什么现在一定要求要学习单呢,并且驾驶证又没有扣分,打着开学习单的名义,为难在外面打工的游子,没有开学习单的只需要交纳200元现金就可以帮忙年审,NND我艹,那些剥削压迫外面游子的血汗钱的吸血虫当心出门被车撞死,拿着这些人的辛苦钱去买棺材吧,强烈要求有同样经历的人们跟进,一定要投诉.....................,搞得现在每年年审个驾驶证都得要几百元了,这让人情何以堪哦。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网友“libaihua168”及广大网民朋友:
2012年10月8日15时33分,网友“libaihua168”在麻辣社区通江论坛发表“关于年审驾驶证的一些违法行为”一帖,称:“通江年审驾驶证为什么还要开学习单……,没有开学习单的只需交纳200元现金就可以帮忙年审……”。接此反映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年审开学习单的问题: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加强日常动态管理,2012年5月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114号)文件要求:大中客货车驾驶人在年度审验过程中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针对外地驾驶人回家不方便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交体检表可在当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证明通过邮寄等方式寄回委托他人办理;参加年度审验的驾驶人可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学习单通过邮寄等方式寄回委托他人办理。
二、关于交钱就可年审的问题:
网友“libaihua168”所反映的“没有开学习单的只需交纳200元现金就可以帮忙年审……”的问题,经查:2012年10月8日你所办理的是交体检表业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车管所没有向你收取任何费用,因你没能提供学习证明,故没有为你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你所称的交纳200元是你找的代办人员收取的费用,代办人员与交警大队没有任何关系,车管所只凭提供的手续办理相关业务,不存在找代办人员办理业务就可以不学习的问题。如存在任何疑问可致电:0827-7201778反映或到交警大队当面咨询。你可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大队)开具学习证明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委托亲戚或熟人代为办理。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和网民朋友,办理车管业务请携带相关手续直接到车管大厅办理,不要轻信代办人员(串串)的谎言。如有疑问可致电:0827-7201714(车管所)或0827-7201778(办公室)咨询。



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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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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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帖子自己顶,喜欢有相同经历的朋友一起来探讨一下。

发表于 2012-10-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必须要现场照相,照片不用交了。如果你在外面打工,你可以去年审驾照的地方把相照好然后传回通江,应该就可以拿到体检证明了。

发表于 2012-10-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人代办肯定不行,因为要现场照相。

发表于 2012-10-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可能把代办的“车串串”得罪了哟,告起“洋状”了!说得天大海宽的,整个具体的事例出来嘛。

发表于 2012-10-8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听说过要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感受到冲抵是魔鬼,在这里我真心的道歉,由于事情没有了解清楚,就盲目的下结论,实在抱歉。前面写的全是废话无中生有的事情,希望各位不要相信。
KTR

发表于 2012-10-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12-10-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网友“libaihua168”及广大网民朋友:
2012年10月8日15时33分,网友“libaihua168”在麻辣社区通江论坛发表“关于年审驾驶证的一些违法行为”一帖,称:“通江年审驾驶证为什么还要开学习单……,没有开学习单的只需交纳200元现金就可以帮忙年审……”。接此反映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年审开学习单的问题: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加强日常动态管理,2012年5月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114号)文件要求:大中客货车驾驶人在年度审验过程中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针对外地驾驶人回家不方便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交体检表可在当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证明通过邮寄等方式寄回委托他人办理;参加年度审验的驾驶人可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学习单通过邮寄等方式寄回委托他人办理。
二、关于交钱就可年审的问题:
网友“libaihua168”所反映的“没有开学习单的只需交纳200元现金就可以帮忙年审……”的问题,经查:2012年10月8日你所办理的是交体检表业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车管所没有向你收取任何费用,因你没能提供学习证明,故没有为你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你所称的交纳200元是你找的代办人员收取的费用,代办人员与交警大队没有任何关系,车管所只凭提供的手续办理相关业务,不存在找代办人员办理业务就可以不学习的问题。如存在任何疑问可致电:0827-7201778反映或到交警大队当面咨询。你可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大队)开具学习证明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委托亲戚或熟人代为办理。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和网民朋友,办理车管业务请携带相关手续直接到车管大厅办理,不要轻信代办人员(串串)的谎言。如有疑问可致电:0827-7201714(车管所)或0827-7201778(办公室)咨询。
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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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网友“寒光”及广大网民朋友:
2012年10月8日16时19分,网友“寒光”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表“可恨的通江交警.请县政府相关领导看看你们的执法人员”一帖,称:“10月1日,把车停在县政府门口左侧的划线处,被交警贴了罚单”。
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县政府门前部分路段施划了停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和第九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防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没有停放在停车位的车辆将被处罚,执勤交警在处理违法停放的车辆时,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照相取证。网友“寒光”所反映的问题可到交警大队或致电:0827-7201778(办公室)进行查证。我们将仔细核对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如属实,将立即予以整改。
通江县城区道路狭窄,停车场较少,目前,能施划停车位的路段已全部施划,停车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很难得到缓解。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创建,在此提醒广大网民朋友,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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