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河南消费者王女士吃双汇火腿吃出一条黑色的虫子,在跟厂家交涉发现未被重视后,愤而索要高额“恶心费”。后得知被指“敲诈”,她说,“我不要恶心费了,我光要个说法行不行”,“能不能告诉我,虫到底是哪里来的”?
我只想知道,虫到底是哪里来的。”这是河南消费者王女士和双汇郑州产品售后负责人谢鹏交涉了大半个下午,最后抛出的一句话。谢鹏报以苦笑。
从吃双汇火腿吃出黑虫,这已是一个多月来,双汇方面分别由业务员、销售经理、售后经理对王女士的第三次“沟通”,结果双方还是未能达成一致。
在王女士看来,双汇“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就错了——不是想着怎样杜绝质量隐患,而是只想息事宁人。
蹊跷的黑虫
“我现在听到‘双汇’两个字就恶心。”8月7日,在和双汇的最后一次见面沟通中,王女士当着谢鹏的面说。
今年7月5日,王女士从自家冰箱里拿出一根双汇火腿准备食用,不料刚打开外包装就发现里面有一只黑色的虫子。
“把我恶心坏了。”王女士说,“火腿里怎么会有虫子呢?”她当即给双汇客打电话反映了情况。
据王女士介绍,这是去年她从超市购买的火腿,“当时双汇搞活动,一次买了十几根”,吃到现在剩下不多了,没想到竟吃出了虫子。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在仔细察看了这根“黑虫火腿”后发现,黑虫并不是在火腿肠体里面,而是位于火腿的包装膜和商标之间。
火腿的名称为“双汇熏烤火腿”,生产日期、批号为“20110914-242-1”,标注的产地为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按照生产日期,这根火腿已过期。王女士说,双汇方面也提过这个问题,“过期是因为在冰箱放置时间太长了,但这和有没有虫子有关系吗?”
巧合的是,王女士撕开包装后,这只黑虫仅仅半个身子露了出来,头部还扁扁地卡在里面。
“可巧,我正好撕开了一半,否则可就说不清了。”王女士说。
给客服打完电话后的第二天,双汇厂家的一名业务员赶了过来。在查看了这根“黑虫火腿”后,王女士说,这名业务员表态,“一开始说赔我两根火腿肠,最后他再三跟他们领导请示下说赔我一箱火腿肠,我谢绝了他的好意,并告知我对他们的解决方式不满意。随后这名业务员说,那你用自己的方式解决吧,之后就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
7月10日,王女士主动跟双汇方面联系,质问“为什么不把这个事当成一回事儿”,对方让她发过去“黑虫火腿”的彩信,“发了以后就再也没音讯了”。
王女士说,无奈之下,她跟一家媒体取得了联系。媒体介入后,7月18日,“双汇赵经理跟我联系,说赔偿我一千元并赔偿我部分新产品试吃,我没有理会。7月20日,赵经理打来电话说,赔我2000元及部分产品,我也没同意。”
记者了解到,约一个月时间内,双汇业务员、双汇郑州市场销售的负责人赵经理、双汇郑州产品售后的负责人谢鹏三拨人,分别查看了王女士的“黑虫火腿”,均确认了王女士提供的火腿是双汇产品。但对于“黑虫是怎么进去的”,都回答不上来。
王女士说,赵经理怀疑是包装生产线过程中出了问题。而8月7日当天,谢鹏也对记者说,虫子可能出现在贴商标的环节。
索要“恶心费”被指敲诈
在和双汇交涉的过程中,王女士说,“双汇应该本着负责的态度,给消费者一个交代”,但却感觉双汇“店大欺客”,没有充分重视这件事。
她告诉记者,第一次上门的业务员和她没谈拢后,扔下了一句话——“那你用自己的方式处理吧”,这让她非常生气。
但谢鹏认为,“双汇的业务员原话肯定不会这么说,也不敢这么说,他肯定是说给领导汇报。”
不过王女士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如果给领导汇报的话,从7月1日为什么就再没有音信了?直到我7月10日主动给双汇打电话,他才过来处理这个事情。”
谢鹏解释,“这是因为业务员汇报的情况是,和消费者没能达成共识,消费者的要求过高。领导在协商。”
王女士承认曾向双汇索要2万元“恶心费”,但她表示,这是因为双汇没有给她一个满意的解释,想让双汇多付出点代价,“记住这个教训”。
谢鹏对“黑虫”问题表示不想过多解释,“产品出了问题,我们首先会给消费者道歉,不管道歉有用没用,这是我们的一贯的态度。”他认为,当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厂家在消费者面前实际上是“弱势群体”。
随即他“代表双汇”当场给王女士“郑重道歉”,“实在对不起”。但王女士表示,“道歉已经无法安抚我受伤的心灵”,“如果双汇第一次处理像今天的态度,我也不会这么较真”。
之所以不接受这一道歉,王女士说,还因为有人给她转述,“赵经理不是说给我赔偿一千元嘛,双汇的新闻发言人说,这是敲诈勒索,一千元可以立案了。可可笑了,我又没说接受这一千块钱。我特别讨厌双汇的这个态度……还说这(黑虫)是我恶意人为的结果。”她认为,“这侮辱了我的人格。”
谢鹏表示,双汇的新闻发言人“说的话不太可能这么重”。王女士反驳,“‘我们怀疑这是一起恶意人为的事件,如果这一千块钱构成敲诈勒索的情况下,我们将会对她刑事立案,我们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么专业的话,我说不出来呀!”
“我现在不要恶心费了,我就要一个解释。”王女士说,“敲诈勒索这罪名谁受得了啊?”
8月21日,记者就王女士转述的被指“敲诈”一说向双汇求证,谢鹏向记者提供了双汇公共关系部张部长的电话号码,记者时隔不久拨打了这一电话,但却显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截至发稿前,记者再次拨打,接通后无人接听。
“黑虫”何来至今解释不清
沟通过程中,谢鹏强调,厂家的态度就是“让消费者满意,以一种和谐的、公正的方式,我今天过来就是看看消费者有什么要求。”
王女士说,“我现在只要求给我一个解释,给消费者一个解释,虫是从哪里来的。”她质疑,难道双汇的车间真是想象的那样脏乱差吗?
谢鹏对此断然否认,双汇的工厂都是可以无偿参观的,“去看看就知道了”,“不是‘王婆卖瓜’,各个方面在国内应该差不多是最好的了。”
“那虫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在和谢鹏沟通过程中,王女士曾多次追问。
“我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谢鹏苦笑说,他是从外面赶过来和消费者沟通的,具体情况还不是特别清楚。但他表示,双汇的产品都是可追溯的,根据产品的批号能查出这是武汉的分厂生产的,但具体原因还没有结论。
王女士认为,双汇应该就“黑虫火腿”在媒体上向消费者公开道歉。不过,谢鹏说,这超出了他的能力和权限范围。
在王女士看来,从吃火腿肠吃出黑虫,一个月时间过去了,双汇厂方还没有一个调查结论,没有给她一个充分的解释,说明厂方对于产品质量隐患仍没有足够的重视。
8月21日,记者致电消费者王女士,她说自和谢鹏沟通后,双汇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也没有给她一个调查结论。
同日,记者致电双汇郑州产品售后负责人谢鹏,谢鹏表示,虫子在包装和商标之间,“我们也没法解释”。
双汇近期质量事件频发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查阅新闻发现,在基本走出瘦肉精事件阴影之后,双汇这一中国知名肉类品牌,近期质量事件呈密集爆发之势。
5月18日,据华声在线报道,湖南消费者解先生在购买的双汇牌香辣香脆肠中发现白色小蛆,香肠仅过保质期1天。工商部门调查后责令超市将解先生购物款4元返还,同时责令商家对那根问题火腿肠“一赔十”。
5月29日,据媒体广泛报道,郑州有网友微博爆料自己在双汇连锁店买了双汇肋排,用热水烫时出现蛆虫,引爆“双汇肋排烫出蛆虫”事件。
双汇集团发表声明称,消费者投诉的该批肋排生产工艺正常,出厂检验合格,冷链运输及销售环节达标,尚不清楚消费者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的真实动机。
事发时因消费者拒留电话,双汇方面认为属非正常投诉行为,怀疑其敲诈。
6月7日晚,双汇发布已封存留样产品和在售部分冷鲜肉产品官方抽样检测结果,称产品合格。
5月30日,据南方日报报道,28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2012年流通环节预包装熟肉制品抽样检验情况。广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的“双汇”Q趣儿孜然风味香肠被检出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
6月14日,据京华时报报道,有消费者投诉称在“双汇王中王”火腿肠中发现“蛆虫虫卵”,并称火腿肠造成其爱人的姐姐先兆性流产。
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蛆虫门”事件。不久,双汇集团正式公布“蛆虫”事件的调查结果。
公告称,通过专家分析,此次“蛆虫门”事件应属消费者保管不当或其他原因所致。
该批次产品在生产环节不存在质量问题,出厂检验合格。消费者如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双汇集团可予以退换;所谓的“先兆性流产”缺乏科学依据,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因果关系,故双汇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月12日,据钱江晚报报道,消费者在食用双汇火腿肠时,发现其中一根竟是“空心”火腿肠。双汇方面解释,是生产工艺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获得“一赔十”的补偿。
7月20日,据南方日报报道,消费者在吃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肠时吃出不明“塑料绳”。双汇集团回应称,玉米肠出现不明塑料绳有两种可能,可能因为原料修整工序修整不彻底,导致原料包装袋上的塑料绳残留在原料肉中,此外也不排除人为因素。
该被投诉产品问题属于个例,原料编织袋对人体无害。最终消费者获赔3000元,并和双汇签下协议“以后不追究此事”。
事实上,双汇并不是第一次“密集”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据北京晨报报道,在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去年8月到11月也曾出现类似情况:
2011年8月24日,一名北京消费者在食用双汇王中王香肠后引发急性肠炎(《京华时报》);同年9月6日,山东电视台也报道了有消费者在双汇王中王中吃出肠衣;同年10月26日,《齐鲁晚报》报道一名山东消费者在食用双汇福享来鸡肉肠时吃出带毛猪肉皮;《厦门日报》在2011年11月21日也曝出有厦门消费者购买到了在保质期内却已腐烂变质的双汇王中王香肠……资料显示,去年8月到11月的4个月间,有至少几十条质疑双汇质量问题的新闻报道,问题产品涉及双汇王中王香肠、Q趣儿香肠、润口香甜玉米风味香肠、火腿、福享来鸡肉肠、香脆肠等至少7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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