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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发巴中市巴州区人事局长兼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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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被硬性辞退人员不服巴州区畜牧食品局[2009]107号文件回复的申诉复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被硬性辞退人员不服巴州区畜牧食品局[2009]107号文件回复的申诉复议申请
  去年6月,巴州区兽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实施硬性辞退329名畜牧工作人员,违背了国发(2005)15号文件,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第4项第4款,第6项第1款。国人部发(2003)61号文件第4条,第12条,第2条。川办发(2002)40号文件第3条,第8条,第21条第3款第52条之规定和巴区人计(2001)05号文件,继续雇聘吴忠等229名同志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用工人员,解释为临时工而不服,违背了胡锦涛总书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讲话精神。我们对区畜牧局(2009)107号文件回复不服和区政府领导答复解释有异议,请求中纪委领导解决如下问题:
一 巴州区畜牧局行政不作为,违纪违规
   1 买卖编制,数据证实。2001年人事编制168人,有24名人事编制文件未公开,龙开强等24名顶班工人人事编制被人顶替,2001年至2007年有人事编制正常退休30人,2007年至2008年9月仅花丛镇有人事编制正常退休有阳天清,彭桂芳,周德昌3人,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体制改革公告前仅柳林镇有人事编制已办退休人员有唐布福,吴庭林,钟正,陈勇,魏德胜5人,人事编制名额为什么没有减少反而增加,我们视为编制名额被卖了,喻婷,杨鹃等26人为买编人员。
   2 违背川办发(200)40号文件第3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第8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打破个人身份界限,原有的干部工人身份作为档案身份,不作上岗的条件。第2项第3款连续矿工超过15天或1内年累计矿工超过30天,第4条请假外出,逾期未续假且未回单位上班的规定,多年不在岗的有卢仕敏,陈加兵等22人(如玉井乡卢仕敏10多年不在岗而且是被畜牧局开除了的,机构改革是还参加了考试)多次举报都无结果还是被聘用。参加统一考试的481名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按高分到低分考核择优录取,而将187人有人事编制的考40分的都录取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4款第4条建立选人用人公开考试制度把优秀人才吸到事业单位中来,考40分,50分的被聘用是优秀人才吗?
         3 这次体制改革考试目的不明确,是考编还是考岗?还是考财拨工资?为什么局聘,计划用工,工人,聘干一起考试不分步实施?
       4 我们被硬性辞退的329名工作人员先后被巴州区畜牧局,巴州区人事局,巴州区编制委员会出文聘用(巴区人发[2001]05号文件....)我们被硬性辞退,其政策依据是什么?其事实依据是什么?其国家法律依据是什么?
       5 根据(国发[2005]15号)文件“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是将畜牧的服务性和公益性分开,由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而不是将技术服务人员硬性辞退,自立服务中心,区畜牧局一切不管,债权,债务,及资产毫无分文,这有利于畜牧事业的发展吗?这不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制度。
        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19,39,40,41条,第42条第5款“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规定。我们连续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几年,几十年,且由人事局联合行文(巴区人计[2001]05号文件),畜牧局出文聘用为定编,定岗,定员,从没出文辞退过,这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认可。而以什么“临时工”和单一的笔试将我们逐出,我们被辞退的329人都是“临时工”吗?辞退的合理合法吗?要以国家政策,文件依据解释,不能只凭口头解释。
          7 2001年畜牧系统机构改革什么聘用,工人按巴区人发(2001)021号文件168人,为乡镇畜牧站工作人员编制到去年5月前,为什么没通过公开招考,又增加了26人??
        8 2009年5月18日至22日考试报名时间,畜牧局强制个人缴纳两保资金每人3100元(2009年1月份--6月份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不缴款就不发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如花丛镇站文彬未缴养老保险金,取消了考试资格。
         9 辞退人员解聘文件畜牧局是2009年8月24日出文,2009年10月24 日才送本人,出文件与送文件达两月之久,是行政不作为的具体表现。无法无规硬性辞退我们,却又不 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事宜办理辞退。
        10 巴州区劳动局的同志去年11月26日明确答复我们被辞退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录音为证),社保局同志同时答复两保资金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必须缴纳(录音为证),畜牧局听后,马上终止座谈,宣布解散,进一步激化了参访人员矛盾。
        11 畜牧局每年出文件按各乡镇站预算收入计划的百分之二十硬性收取平调费1000多万元,至使乡镇站为缴平调费而向职工,职工亲属借钱.银行贷款。
        12 多收两保资金:如:苟胜明,陈述光2004年至2008年养老保险金共缴14454.00员,而集体部分为9691.00员,个人帐户:747元,余4016.00元不知去向。1997年至2003年收取的养老保险金未出具正式发票,2006年至2008年6月30日,个人工资不变(2003年的工资标准)而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逐年增加。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缴纳两保金5763元。
二 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被解聘人员强烈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征交暂行条例〉〉
        2 要求给予12个月工资的安置费和按工龄核算安置费,辞退费用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执行。核算按上年度工资标准和工龄核算。
        3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交暂行条例〉〉第4条,第10条,第26条之规定,原单位为辞退人员缴纳两保资金单位应承担的部分至退休年龄。
        4 退还辞退人员1997年至2009年6月为单位垫支的单位应承担的养老金全部金额并清理个人缴纳与实际解缴保险局金额相差甚大的问题,并反还1997年1月至2009年6月多收的两保资金。
     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47条,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解决被硬性辞退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并赔偿“临时工”的经济责任,支付3倍的“临时工”工资.12个月发13个月工资自参工之日起解除劳动关系时止的赔偿费。解决老,弱,病,和无地,无住房,无经济来源弱势群体低保。
       6 支付原单位上缴平调费向职工,职工亲属借,贷款及历欠工资。
      7 要求清理和审计2003年至2008年度各乡镇站上缴1000多万的平调费。
     8 要求清理和审计各乡镇站财务和债权债务。
     9 依照改革的一个公告,两个办法和〈〈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合同法事实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
      我们是基层畜牧战线持续几十年的职工,为山区畜牧事业的发展奉献了青春。众所周知,我们的收入是微薄的,社会地位是低下的,如今我们体弱多病,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不依法把我们硬性辞退。其做法不能不使人寒心。巴州区畜牧局的做法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原则不仅是悖离的,也严重违背“和谐社会”的宗旨。
                                                        巴州区被硬性辞退全体人员
                                                                                    二0一0年十月三十一日
这些人的生存 和养老保险该谁来买单
巴州区人事局在工资套改时期弄虚作假,不严格按照政策文件办事,讲人情、讲关系。拿着鸡毛当令箭,我们单位的一些人找关系改工龄,甚至某些人还拿假毕业证去骗。谁不知道我们防预站保姆多,巴中的保姆还有大学生哈.真是稀奇!就算是有大学毕业证,也不是他们的初始学历.这个是算初始学历的吧?最典型的是赵某,今年年初才来我们单位上班,现在居然也有6-7年的工龄了.还有几个老同志,这里就不说了.这些事情还真有些蹊跷.我都十几年工龄了.现在也只比她高100元不到.早知道这样我也应该办个研究生学历证书,多加些工资."文凭是真是假,工作年限真不真实",人事局应该是轻而易举就能核查出来,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好这个关口.

巴州区人事局何时能解决计生系统在编人员财拔问题?

巴州区计划生育系统已经历了2001、2004年两次大的人事制度改革。2001年改革后,经巴州区人事局、编制委员会、计生委联合行文(2001)029号,确认定岗、定编人员质数为467人(其中:计划用工220人)。2004年改革后,巴州区人事局、编委、计生委联合行文确认分流人员244人。实际只应有在职、在岗人员223人(即:467-244=223人)再减进入行政编制的28人现只应有195人应当进入事业财政编制。2005年,通过各级领导根据“天下第一难”的特种行业,给巴州区计生系统给了事业财拔编制292个。而今需将这292个事业财拔编制落实到人头时,计生系统却还有在职、在岗人员345人,不知经何途径新非法进入150人。导致我们这些年龄大辛勤劳动多年的老同志还要同这些非法进入的人员一起参与考试,去实现巴州区一些权威人士所谓的“择优”录用。好残酷哦!







我们强烈要求:一.依法清理、清出非法进入计生系统的人员; 二.已被2004年确认的在编人员不再参与考试,直接纳入事业财拔编制。







如此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将按中共中央《决定》关于稳定计生队伍;稳定计术服务机构;给予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上访到国家计生委和全国人大。







巴州区计生系统全体在岗、在编人员








巴州区人事局--腐败衙门的典型:人事局长、分管官员和主办科员靠出卖招工招干及人事调动指标大捞好处,肥了自己腰包,乱了巴州人事制度,遗害无穷。现在靠这些捞钱的机会好象少了,他们干什么呢?大念“拖”字诀,除了与自己及其亲友有关的事,什么都不干。好象机器缺了润滑油,老牛破车慢慢转,甚至原地打转,而这台“人事机器”所需的润滑油是什么呢?心照不宣吧!
现任局长一个私人问题:你那刚解决财拨就调到了区防疫站的表妹刘XX和调到组织部的表妹夫XXX的工资调了吗?

       本人是西华师范大学06级研究生代表王某人、曾群、老师杨某人、金平、东洲等揭发巴中市巴州区人事局长兼组织部副部长现任的研究生学历及论文均属抄袭他人、花巨款买到研究生文聘(其父亲张永碧系当时巴中县组织部长)真实年龄1965年现改为1968年。望中共执政党开除危害蛀虫。


本帖最后由 蓝色泡泡 于 2013-5-9 21: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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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网民反映畜牧、计生体制改革问题的回复
“Zhangjiasheng”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畜牧、计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你在巴中论坛连续发表多篇反映畜牧、计生体制改革问题的主题帖,帖中所反映的内容属畜牧、计生综合体制改革工作范畴,经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再次核查,所反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你还存在疑虑,请联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5226513  0827-5248126。


2011年10月28日
发表于 2011-10-28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悲哀,实在是悲哀。

发表于 2012-11-2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检举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双胜乡人民政府黄刚                1.渎职 双胜乡村官只有少数在上班,其他都在从事其他工作;2、以权谋私 在职村官不得优秀,不在职得优秀;3、收受贿赂  主动收取不在职村官金钱(基本上收明目张胆取村官每年每人2000元或2000以上);4、吃国家粮,不办事(由于竞选乡长失败后倚老卖老(觉得自己不会有机会在上爬)不做事)。

发表于 2012-11-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1-2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1-2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1-2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发表于 2012-11-2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1-2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网民反映畜牧、计生体制改革问题的回复
“Zhangjiasheng”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畜牧、计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你在巴中论坛连续发表多篇反映畜牧、计生体制改革问题的主题帖,帖中所反映的内容属畜牧、计生综合体制改革工作范畴,经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再次核查,所反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你还存在疑虑,请联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5226513  0827-5248126。

2012年11月28日

发表于 2013-5-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5-8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恶人自有恶人磨

发表于 2013-5-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发表于 2013-5-9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盼包大人

发表于 2013-5-1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恶人自有恶人磨

发表于 2013-5-1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曝武功商务办女纪委书记私改年龄得官 已被免职

发表于 2013-5-11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5-11 2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5-1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曰:“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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