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416|评论: 24

求版主把我永久禁言算了,免得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版主把我永久禁言算了,免得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这南坛太累,颠倒黑白太多,让南坛成为莽娃儿的一言堂吧!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飞在空中的鱼 的帖子

谢谢版主先禁言我一年半载,以观后效:lol

发表于 2011-4-2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4-21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版主把我永久禁言算了,免得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这南坛太累,颠倒黑白太多,让南坛成为莽娃儿的一言堂吧 ...

个人意见和建议:不但应该对你禁言,而且还应该让你永久性地离开人类,因为你确实不配做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天天向下 的帖子

尊敬的各位网友,你们好!
     感谢你们这大半年来对我的关注厚爱,也感谢不明真相的网友的围观,但是我最要感谢的是我的对手对我的侮辱谩骂一路追杀刀剑相向,因为正是你们的粗俗浅薄脑残无知坚定了我与你们战斗的勇气和绝胜的信心,与你们斗争优哉游哉其乐无穷!由此你们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我忐忑不安如坐针毡,由此多有碰撞我诚惶诚恐大汗淋漓,再次我向你鞠躬,坦诚的道歉,原谅我的倔强和罪过!

我的犯罪事实如下:
1:我爱原创,有人天天转帖,所以有人开始搜索证据,说我超非马的诗,一路污言秽语,在这件事上我应该接受网友的咒骂才对,谁叫你对牛弹琴竭力辩解呢?我有罪真的有罪,在他们谩骂之时我应该虚心接受他们的畜语,并且拍手称快才对!
2:有人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别有用心,恶毒攻击伟人是XXX,攻击抗美援朝是傻子行为,恶意攻击XXX,也许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我立刻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谁叫我爱憎分明不愿与一小撮倒行逆施者弹冠相庆同流合污呢?我有罪真的有罪,在他们表演无知与残忍时,我没有欢呼鼓掌沆瀣一气!
3:有人在钓鱼岛事件时歪起嘴巴卵曰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日本的领土!我笨啊,应该发表声明支持他们的胡说八道,可是人的善良残留的那丝丝天真竟让我不敢苟同,我有罪真的有罪,我应该到处翻箱倒柜故纸堆里在网上搜索相关证据证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日本的领土!可是我的血液里爱国的情感让我选择了————不不不!
4:当美日韩在东海公然挑衅军演时,论坛里的所谓精蝇分子,天天妖言惑众拍手称快!出于义愤我不该振臂高呼与之辩驳!我有罪真的有罪,我也该学学某人高调喝点小酒酒故作高雅天天骂天骂地骂党骂政府骂国家!
5:在网友恶心就吐、摸清底细、抄飞马的诗、守护家园、飞在空中之鱼、西山樵夫等等伟大文明者的文骂武攻面前,我也该磕头作揖跪地求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有罪真的有罪,我不该以其人之道锋芒所指所向披靡攻无不胜战无不克!

                                                    公开悔罪者:飞在空中的鱼

                                                                                               2011年4月21日
发表于 2011-4-2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看在别个这么急切诚恳的愿望,就做做好事随了她吧;P,相信也是随了绝大多数坛友的意愿,何乐而不为之嘛;P

发表于 2011-4-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墙街吃低保的 发表于 2011-4-21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竹,看在别个这么急切诚恳的愿望,就做做好事随了她吧,相信也是随了绝大多数坛友的意愿,何乐而不为之 ...


      你相信啊?别个是要演绎——和羞走,依门再回首,还把丑来秀!
发表于 2011-4-2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天向下 发表于 2011-4-21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意见和建议:不但应该对你禁言,而且还应该让你永久性地离开人类,因为你确实不配做人!

;P;P;P

发表于 2011-4-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个土鱼:你们小安来的几个它们骂人的话和证据都是明摆在那里的,你们骂人的的马甲已被网友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逐渐揭开。你们中间大部分的骂人的人在蓬安或者成都的工作单位、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等基本情况,目前已经被我们基本掌握。
     我们现在先需要的将你们骂人的话和你们丑恶的面孔真实地还原和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让大家来看看究竟谁是谁非,公道自在人心。然后我会保留好你们骂人的证据,到时候,我会将你这个土鱼和你的这些骂人的同伙一起告上法庭的。如果法庭不公正处理,我不排除对你们中间个别人采取非正常手段处置。不信,大家可以走着瞧。


发表于 2011-4-2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天向下 发表于 2011-4-21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安来的几个它们骂人的话和证据都是明摆在那里的,它们骂人的的马甲已被网友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逐渐揭 ...

你先跳到.
哥看.

发表于 2011-4-2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有为 发表于 2011-4-21 2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先跳到.
哥看.

   跳到最后的才是最后的胜利者。公道自在人心。不信,我们走着瞧。
   只要你不是康有为,我一定把你有办法!
发表于 2011-4-2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天向下 发表于 2011-4-21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个土鱼:你们小安来的几个它们骂人的话和证据都是明摆在那里的,你们骂人的的马甲已被网友们通过各种 ...

:victory::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1-4-21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之鱼 发表于 2011-4-21 2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哥开始对你感兴趣老.
好好演.
发表于 2011-4-2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不一样可以争论,但不能人身攻击,作为有修养的人,更不应该恶毒骂人,这点你错了。。。

发表于 2011-4-2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次要走,连马甲们都没有来挽留……

发表于 2011-4-2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装吧,炒作吧,

好像喜欢和平建议《建议元旦放假期间停止争吵休战四天!》《恳求蓬安论坛网友们》不要误会,现在信誓旦旦的恳求《求版主把我永久禁言算了,免得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我是不屑与莽娃儿之流辩驳的》,也曾写过《我的退坛声明》声明要离开论坛,在《我的公开道歉书!》里面发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再写致南坛的阿狗阿猫们——---我的悔罪公开信 》里声明没有“超(注:原文如此)非马的诗”,但是始终还是不能平静,虽然献媚于版主,厚着脸皮发出了《写给南坛版主总不来电的抒情诗》可版主有时也不买账,为了炒作自己把我在《二十三岁那年》发了《23岁那年我的照片》,想取悦坛友,可是用马甲号发的《终于找到南坛著名网友飞在空中的鱼的照片也》让我露了马脚,因为两张照片里找不到同一个人。我虽然解释《原创作品————————莽娃儿,那是不可能的!》,但是网友还是不相信。

发表于 2011-4-2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intol 发表于 2011-4-21 2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这次要走,连马甲们都没有来挽留……


    呵呵~~你这个发现非常重大!

发表于 2011-4-21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了你好多的贴,
就这个贴标题的前半段让我觉得应该支持!
发表于 2011-4-21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山樵夫 发表于 2011-4-21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装吧,炒作吧,

好像喜欢和平建议《建议元旦放假期间停止争吵休战四天!》《恳求蓬安论坛网友们》不要误 ...

这是它老套笨拙的闹剧:一哭二闹三上吊,反复无常,神魂颠倒。

发表于 2011-4-21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4-21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版主把我永久禁言算了,免得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这南坛太累,颠倒黑白太多,让南坛成为莽娃儿的一言堂吧 ...

    杨晓洪,你身为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即使芝麻大小,但好歹也要算个干部,三个代表怎么要求你的? 估计不是要求你在网络上日娘到绝地辱骂群众吧?http://www.mala.cn/thread-2513962-1-1.html
  大家观点不一样可以争论,但搞人身攻击,对网民们张口就是日娘倒绝地破口大骂,哪个屋里没得妻子儿女?哪个屋里莫得姐姐妹妹?如果都没得,请问你有没有母亲?
  你自己看看你的这些破口骂人的话,与农村泼妇何异?作为稍微有半点修养的人,你觉得你做得对吗?你良心发现没有,你的所作所为是代表政府形象?

发表于 2011-4-2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西山樵夫 的帖子

:victory: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