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们单位花了几万元分户费将住房水表分到户,然后自来水公司隔三个月也就是一个季度抄表收费,一直按读表数量正常收取。这个季度,甘洛县自来水公司利用可以随时停水的权利,迫使我们多交所谓的抄表费。事情缘由如下:
我们单位有两三户住房,平时居住时间较少,用水量偏少。自来水公司这个季度就强行规定,月用数量不到5吨的按5吨收,一个季度按15吨20元收。致使有三个用户被迫多交水费。最多的一户水费本身应交5.40元,实交20元,也就是多交14.85。本人交费时,与公司的收费人员都认识,提出异议时领导出来解释,说是抄表的人员很辛苦,水表数量太少时浪费时间精力。
我有几点想不通,投诉如下。
一、按照买卖公平原则,用多少,支付多少,天经地义,为什么抄表数量5吨,收费数量要按15吨计算。
二、甘洛县自来水公司的抄表辛苦费站不住脚。由于是实行集中表管理,不存在辛苦不辛苦的问题。能够理解的是为强制消费找借口。
三、假设自来水公司单方所称的抄表辛苦费成立的话,那我在街上买肉,我只买2斤,卖肉的收我5斤肉的钱,我也得支付类似的卖肉工钱。那社会岂不乱套!
四、国家提倡节约用水,我家长期将洗碗水,洗菜水,洗脚水,洗衣服水用来二次利用,是为社会作贡献。自来水公司这样做,无非是逼迫我家放敞水,逼迫我与国家和社会作对,是典型的逼迫良民变坏!作为一名党员,如果不能与此行为作坚决斗争,我觉得愧对党员称号,准备退党,自来水公司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五、甘洛县是国家贫困县,缺水严重,很多人用水都非常节约,自来水公司这样强制收费将会严重影响社会低层人士的生活!
PS:鉴于此事可能带来的一切可能后果,我作如下申明,敬请版主先审核清楚再发帖!
一、我对所投诉的事实和提供的一切图片真实性负责,但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的反追踪调查,否则敬请删除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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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法律知识淡薄,不知道向何部门提出投诉,请版主斟酌后转给相关部门处理。此致!
附图片及相关证据!
抄表通知书,无章。但效力不打折!
集中管理的水箱。就这抄表太“累”,得收抄表费!
这是直接证据,传说中的38减33等于15。这不是魔术,是算术,解释权归甘洛县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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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12.23
收到甘洛县自来水公司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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