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根问底,蓬安县民政局请你来解释 蓬安县民政局: 《蓬安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月23日印发,并于2019年2月27日蓬安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蓬安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备案的报告。《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现请贵局调查解释以下问题: 根据上述《蓬安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第二条“200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将蓬安全县幅员面积全部划为火葬区,即全县行政管辖区域均为火葬区。”第十三条“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均为火葬区,公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兴旺镇刘家坡村居民在该《实施细则》实施期间,违反细则规定违规进行土葬,拒不执行火化措施。根据《实施细则》,由贵局负责解释,现请贵局积极组织兴旺镇进行调查处理。 另据了解,在《实施细则》印发前,我县殡葬领域问题突出,为大力解决相关问题,我县在2018年8月2日召开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着力针对我县违规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实施细则》的印发实施更是为我县整治违规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同时,据了解“彩云追月7278”为党员身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 23号)精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 针对兴旺镇刘家坡村居民违反《实施细则》的情况,现请贵局积极组织兴旺镇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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