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尊敬的领导,我是参与南充市嘉陵区黄莲湾小桥子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的一名投标人,特向你局举报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事,(中辰翔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绩造假,(德阳市泉山路-嘉陵路道路改造工程),这个业绩存在造假望该局引起重视。
1.4.1 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该公司是没有这么大的业绩的。
10.16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我恳求领导引起重视,能严惩这些弄虚作假而不顾之违法的公司,因怕打击和报复,所以就不留投诉人的详细资料,同事我会一直关注此事的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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