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好,本人于2016年9月到10月在关公乡蓝田村异地搬迁扶贫聚居点修建中通过辛苦劳动挣了3万余元钱,按照与分包老板刘达军签订的合同要求本应于我本人的工作项完工七日内及11月底刘达军应支付所有工资。但工地当时没钱,于是刘达军承诺于11月内付清所有款项。
到了12月初刘达军迟迟未给,我反复的去找去要,总是叫我再等到下周,说是因为整个项目资料是由当地村上在做资料,而村上做资料不够专业而多次重做资料而导致拨款进度缓慢。直至工地全部完工,直至今日依然没有准确的回复。目前我的工做部分完工一年了,目前整个项目也基本完工,只留了一个施工员在工地上等钱。
就在上周我把刘达军外平昌找到,于是他带我去关公工地,去了工地并没有支钱给我,我就讨要说法,而刘达军却趁机抢了我价值两千多的oppor9手机(他说他不想我告诉其他工人知道他在哪里)对我通讯上控制我,就在他去上厕所的机会刘达军居然从房后跑了。
当天报案向玉山派出所,玉山派出所回复这个抢我手机没有满24小时,不能报案。过了一天我才去玉山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人也只是简单的登记并未立案调查,直至今日事发以过一周,派出所还是没有立案调查。
就在刘达军跑掉之后,电话基本不接,他接了几次电话说玉山有人给他打招呼来的,并威胁我如果再把事情闹大就叫我不要想要钱和手机,。
派出所也不立案调查,我也找不到刘达军本人就与总包张老板联系,他说他没叫我给他干活,不要找他,叫我找刘达军要。
我又与关公镇书记联系,他叫我联系村委负责人,联系了负责人说要我把刘达军找到才能要钱,我不能问村上要钱,他们也没义务找刘达军。在这村上无人管,派出所不立案调查,找不到刘达军之际我想请问网友们及各位领导我下面该如何办?
我还有如下疑问。1.为何玉山派出所告诉我手机被抢没到24小时不能报案,而且事发以满一周派出所并没有立案调查,这是符合他们工作要求?
2.这个项目的资料为何是村上做,为什么不外包,他们不够专业审核履次不能通过,还是有意控制量想帮国家节约成本。导致工人不能及时领到自己工资。
当事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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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恩阳关公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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