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23点40分左右,一辆出租车在营山中医院处等红灯时被一辆闯红灯,逆向高速行驶的私家车所撞,至两车严重受损,出租车上三名乘车客及驾驶员全部受伤,其中伤及一名孕妇当晚已转移至南充市川北医学院急治,另三名一人锁骨断裂,一名脑部受伤,驾驶员胸部受伤。三人现在仍在营山人民医院。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违法事件,己造成群体受伤,性质本已十分严重,出勤民警理应拘押肇事者,协助处理受伤者的医疗事宜,然而当时在肇事者在没支付任何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立马就放走了肇事者,导至医院因无医疗费用迟迟不肯下药,该动手术的不能动手术,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以至伤者病情加重。交警也不闻不问,直到19日下午五点左右在受伤者家属和众多出租车驾驶员的不停催促下才约谈了肇事者,在没取得任何实质进展的情况又私自放走肇事车辆,完全不按程序办事(按理应对肇事车辆进行车检,并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后方可放车(对出租车一直是这样处理的))到5月20号,锁骨断裂伤员的手术不得不做了,打这位交警电话可惜关机了,千呼万唤总算把肇事司机找来了,可只拿了5000元,单单手术费就要15000左右,更不用说这几天来四个伤者的费用(这几天四个伤者几乎没有得到好的治疗,因为没钱,只能这么拖),区区5000元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请问这位交警同志有你这么处理交通事故的吗?你和这位肇事者是什么关系?让你这样疮疵他。请不要忘了你是警察应依法办事,应该关心伤者的安危,在乎伤者的痛痒,这是你的职责所在。请问这位肇事者假如是你或你亲人被撞伤成这样你又会怎样呢?你会这样若无其事?你会这样漫不经心?你会这样无所谓?我想要是你这样你连杀人的心都会有。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和领导能重视这起事件,尽快让肇事者支付足额的医疗费用,让伤者尽快得到好的治疗,不能再拖了。也希望这位交警能秉公执法妥善处理这起交通事故。我们保留上访和上诉的权力,相信党和政府能给我们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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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不负责任的肇事者,不作为的交警,可怜的受伤者”的回复
广大网友:
网友“山峰9”于2017年5月21日所发“不负责任的肇事者,不作为的交警,可怜的受伤者”的帖子,我队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5月18日23时55分,营山交警接110转警称:在县城中医院有2辆小车相撞,有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我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完现场后依法将肇事车辆暂扣,后立即赶往县人民医院去看受伤人员,对伤者基本信息进行了调查,对伤者伤情进行了了解,并在现场和医院跟肇事者刘某交代一定要配合医生和医院积极治疗伤者。2017年5月19日凌晨01时多,我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离开医院立即对案件展开了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调查期间,同日上午10时左右我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通知了刘某人到县人民医院垫付医疗费用,并告知出租车公司在肇事者刘某没有垫付医院费用的时候,你们可以先期垫付,救治伤者,同日11时左右我大队办案民警又赶到县人民医院去看伤者,再次通知刘某到县人民医院垫付医疗费用,通知刘某下午3点带上保险单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来开交通事故垫付通知书。当日下午3时刘某到交警大队,我队事故中队民警对刘某进行了询问,并将交通事故垫付通知书开给刘某。 同时根据现掌握的证据应该对刘某处罚记9分,罚款300元。
感谢广大网友对营山公安交警的关心,请继续监督营山公安交警的行为。
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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