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现将关于你发帖“今天通江县城有一村民喊冤”一帖回复如下:
2017年5月6日,高明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责成城西村挂联领导、管委会工会主任杨科组织城西村村两委、 社群众代表、当事人在城西村就帖中老人李久泉反映村干部损坏青苗一事调查处理。
经调查:李久泉系城西村村民李武之父,杨柏乡人,随儿子李武居住。李武于 2002年在城西村五社购买胡洪庭住房。李武临时在五社集体土地(葫芦田)种植。2012年由于流转土地建猕猴桃产业园,葫芦田也在流转范围内。鉴于流转时,李武仍在种植,把该土地当年流转费兑现给李武作为当年青苗补偿。由于该土地权属城西五社集体所有,流转后,李武之父一直继续耕种,严重影响园区管理,群众反响较大,强烈要求村社协调处理。村社多次协调,要求李武家停止耕种,李武一家以多年种植为由,要求流转费和土地权属归本人所有,否则不予清除。经核实,该土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未确权给李武,经走访该社村民,大家一致认为该土地权属社集体所有。
为加强园区管理,村社集体研究确定:对该地块(葫芦田)种植的附着物进行清除。在清除前,村社多次告知,要求限期移栽。李武一家置之不理,村社干部和社员代表于5月4日进行清除。清除后,村两委又多次与当事人交流、沟通,并要求当事人以合法渠道进行维权。
通江县高明新区党政办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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