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并支持:成都双流机场,火车站东站,请你们停止以防爆的名义对旅客的X射线安全检查!
近段时间以来,成都双流机场和成都火车东站先后安装了所谓弱光子安全检查仪,这实际上是一种X射线透视设备,对进航站楼换票厅和进航站楼迎接旅客的人员以防爆的名义实行普遍X射线检查,并不允许拍照,不懂辐射的茫然不知,知情懂行的专业人员和旅客怒火中烧,愤然投诉到国家环保部辐射安全管理部门,觉得自已莫名其妙受到辐射伤害,那么倒底机场和车站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必要,本人认为不仅涉嫌违法,也是不必要的。
首先根据国家标准GB18871一2001“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豁免的条件一是对公众个人年剂量低于10微西弗和公众集体剂量低于1人.西弗,如多次乘机显然会突破个人年剂量当量,以双流机场年4000万人旅客吞吐量,也将远远超过豁免公众年集体剂量。条件二是人到到达的任何一面0.1米处辐射量低于1微西弗/小时和能量低于5keV,这也是X射安检仪远远突破的指标,因此,这种设备的使用不在豁免范围,未经环评和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私自安装使用涉嫌违反防射性污染防治法。
国际上可查到的美国和韩国使用基于X射线背散射技术的安检仪,2013年美国交通和运输管理局已下令全部撤出,代之以对人体无害的毫米波安全检查仪。韩国对X射线检查仪也仅仅是通不过第一道安检(金属门检查人体和X线检查行礼)才辅以X线人体安全检查,而不是和我们一样滥用。
几个概念应该澄清:
1,X射线辐射剂量不能仅考虑单次剂量而要计算年累积量
2,X射线辐射没有安全限值,公众年剂量1毫西弗是生产科研等社会实践不可避免时的上限,实际实践中公众年剂量控制是远远小于上述限值。
3,对眼睛性腺等对射线敏感器官,辐射剂量当量应是人体表面剂量的10倍。
4,国家标准要求对育龄妇女作必要的X射线检查应屏蔽女性性腺,机场的安检你做了吗?
5,早期胚胎对射线极度敏感,国家严禁X线检查,当育龄妇女怀孕自已都不知情,机场你告诉我你是如何做的?
6,X射线有害是常识,剂量越大潜在风险越大,在一定量范围,个体差异也许终身不会有事,但不能排除会以遗传的方式影响下一代,公众年剂量越大,从统计学上分析必然会影响部分人的健康。
7,辐射防护不能仅考虑X射线辐射当量,还应评估照射面积,即剂量面积乘积,同样剂量,照射面积不同,对健康影响显然是有区别的。
8,X射线人体安全检查尽管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单次剂量较低,不应安装在公众场合如机场地铁对公众实行普遍X线检查,但可对罪犯和边境贩毒嫌犯进行检查。
9,采用国际国内机场通行做法,旅客脱去外套和取下一切金属物品,用金属门检查辅以人工手检人体,行包和其它物品用X线行包检查仪检测危险物品,是足够的。若添置毫米波人体安检仪,代替对通不过第一道安检的人员手检,当然更好。
综上所述,双流机场和火车东站应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尽快停止对公众的X射检查,因为这样做缺乏正当性,对公众的健康有害。请大家一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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