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日,是清明假期第一天,按规定7座及以下客用车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我驾驶的一辆7座长安,从华蓥市收费站进入高速,通过限高栏杆后,我看到前方的活动栏杆属于开启状态,想到今天是免费通行,于是就直接开了过去。就在经过收费窗口的瞬间,收费员将栏杆放了下来,将车头前方打了一个坑,栏杆也被车挡弯了。
这时候,我立刻停下车,跟收费员简单交涉后,开到路边,以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收费站和我都对车辆和拦杆进行了拍照。收费员通知了川东高速公司事故处理人员,从广安来到现场。川东公司处理人员认为,这个事故是我的责任,只要赔偿600元就可以了结,我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也照了相,可以按实价赔偿。于是我就交了600元,川东公司出具了发票,保险公司要求现场拆走撞弯的栏杆,但是收费站说,拆卸需要专业人员进行,但今天都放假了,于是我们同意清明节后再来取栏杆,凭发票和栏杆到保险公司报销。
看起来事情圆满结束,不过,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样。原本约定的取栏杆时间,华蓥收费站并没有取,也没有通知我。一个月后的5月4日,我顺路去看了一下,栏杆并没有取下来,于是我到值班室告诉了他们尽早取下来,我要拿去保险公司报销,他们留了电话,一直没有通知我。
又过了1个月,6月初,刚好经过华蓥,再次去看,栏杆依然好好的在使用,因为时间比较紧,就给收费员简单说了一下事情,让她通知站上工作人员把栏杆取下来,然后通知我,一直到6月24日,我又经过收费站,看到栏杆还是没有取下来,依然在继续使用,我感到很难理解了。
这里我有几个疑问:1、免费通行过程中,为什么突然放下栏杆,并不是我主动撞的栏杆,是在我过站的时候,放下来并且将车砸伤,下面的附图,我相信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伤的什么位置,就知道放杆的时候是不是不对。
2、收费站的人说免费通行的时候,长安车要查行驶证,看是7座还是8座,这个是规定,我认可,但是你没有任何提示,我怎么知道要查,当天经过重庆收费站的时候,就有明显感觉,其它轿车是直接通行,重庆的收费员看到长安车的时候,就站出来挥手,表示要查看行驶证,但他们的栏杆都是不放下的,这样非常合理,而华蓥收费站的收费员头都不伸出来,近距离直接放下栏杆。而发生事情后,当班的收费员直接被叫走了,另外一个收费员来和我交涉,不论那个收费员是不是新手,是不是因为操作不当,这都不应该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3、前面2条就当是废话,仅作发泄吧,但是我承担了责任,钱也交了,几个月过去了,为什么多次交涉一直不拆下来,是不是因为完全可以正常使用,所以就可以把赔偿金吞了,我相信,川东公司不差这600块钱,但是为什么不拆呢?
最后,我希望相关领导可以看到,作出决定:要么拆下栏杆,要么就退还赔偿款,不要再欺负我们老百姓,600块钱对于你们来说,就是九牛一毛,但对于我们来说,还可以做很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