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上10点从巴中区凯悦名城朋友哪里回家,出加油站,左转,3车道,一辆电瓶车从右后方超车,本着依人为本的原则,我减速避让,(最右边停满了,公共汽车,站了一条车道多,我问了交警大队领导白云台交警,他说公交车是违停的,只是他们工作人员下班,管不了,而电子警察24小时工作),首先电子眼能拍到那些公交车,为什么不处罚,估计是不敢动公交公司吧,利益问题我懂的,电瓶车超车,都知道大晚上的又不清楚,巴城电瓶车不好惹,随意性太大,我就离他远点,走到了最左端车道,即左转车道当时前后都没车,于是我没按导向行驶,扣2分罚100,我有错我,承认,但是真是避让电瓶车,照片上也看得道,指挥中心的人查了。路口前3秒电瓶车超的车,我觉的我平时开车很小心,就去弄个究竟,看到这种情况后,我有意见,不太服,就去了指挥中心调视频,工作人员说,视频清楚,电子眼只管抓拍,不管你当时怎么样,于是指挥中心的一个女的就教育我,说你完全可以和电瓶车挤一条道,擦着过去啊,你也可以在路口白实线变道啊,好吧,我承认我书读的少,容易被忽悠,但是我才从驾校出来,白实线可以变道?她说除了双黄线外,其他都可以变道,问我驾校是怎么学的,书真的读的少,只差一点就忽悠过了,问了其他人,都说不能变,除了问题全责,尽管书读的少,但是我知道法律是为人民生命财产服务的,你让我去和电瓶车挤,我倒是尊法了,就是没尊重生命?作为一个电子警察工作者,就这法盲也敢瞎指挥巴中交通,看见你们的业务水平太有待提高,第三种方案她让我停在路上等电瓶车走了我再开,路中间停车啊,中间,真是我是法盲我怕谁,于是它让我去找领导,我去了,领导说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更改的,因为很麻烦,要市公安局,省上批准,他给我建议当时那种情况我应该绕行左转,不要直行,这个说实话可以接受,毕竟我走错了,可是大晚上的真不清楚,他说电子眼都很清楚,眼睛看得更清楚,我想说眼睛真没电子要清楚,可以试试,总之就是不可能,拍到只能接受,不管当时什么情况,难道邓爷爷没告诉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不能灵活分析。况且前后车道真没车,还说四川交通干的好排全国第八,巴中交警干得更好,排在四川前列,不吹牛要死吗?当我是傻的哈,巴中交警是什么养的,哪个不清楚吗?我只是想说你们这样做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我承认我有错,我也是这个新手,有待改进,争取尽快做个文明好司机,你们队伍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太水了!就不能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以上言论绝对属实!不信当面对质!请回复 ====================================
编辑备注: 关于《巴中交警就是歪》、《尊重生命还是遵守法规???》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根据您2016年6月16日在巴中麻辣论坛的帖子《巴中交警就是歪》、《尊重生命还是遵守法规???》,现回复如下:首先,经照片及电子抓拍系统视频回放查证,您的车(川YN6866)东风雪铁龙在6月9日晚21点59分在党校路口占用左转车道直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省办法》第六十六第六款、《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根据您的陈诉,当时有一辆电瓶车从右后方快速超车,您在减速避让,因此从左转车道直行,但据照片及视频资料显示,您是当晚21点59分39秒将车停在党校路口左转弯车道上等信号灯,21点59分40秒在左转弯车道上直行,直至21点59分45秒,您所说的右后方的电瓶车都没出现,经视频回放,右后方是没有电瓶车的。并且,在您车行经党校路口之前,先后有一辆小轿车21点58分22秒和一辆出租车21点58分59秒都是按照规定导向在直行车道由西向东直行。其次,您说右边车道停靠的公交车影响您的驾驶操作,据照片及视频资料显示,当时中间车道除了在您车前行驶的出租车和小轿车之外,是没有其他车辆的,右车道的公交车是不影响您在直行车道行驶的。根据您的回复,您说6月16日下午又多了一个违规,有公报私仇之嫌,但照片及视频资料显示,6月13日您的车在红佛路乱停乱放被交警录入。就时间上来说,您是16日到支队指挥中心的,13日的乱停乱放已经被录入了,不存在公报私仇的说法。最后,如果您对此仍有异议,请到巴中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感谢广大网友对巴中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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