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晚上,我们四个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过端午节,酒足饭饱后本准备去唱唱歌开心一下,无奈高考,歌城不开门,于是我们就找了一个茶楼打点小麻将(10元),顺便叙叙旧,联络一下感情,这年头,打麻将也是朋友在一起的一种手段,你们说是不?
晚上11点左右,突然闯进一群不速之客,经过短暂的录像、盘问后,我们被带到了广安区大寨派出所,从11:30至凌晨2:30,我们做了笔录,并且四个人笔录基本一致,我们满以为这点小事,说清楚了就可以放行了,哪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我们被告知,虽然我们已经做完笔录,但是领导已经睡觉,有什么事明天再处理。于是我们像犯人一样被关进了小黑屋,黑屋里面再有个带栅栏并上锁的小房间,屋里满屋夜蚊子,那个心酸劲,想想都是泪,暂且不提。上午,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又带我们去查血、验指纹……并且态度极不人性,处处恫吓,没办法,在那种环境下,我们只有低头,他们把我们桌子上的钱,皮包里的钱,哪怕是我们工地上准备发放工资的款项都全部收走,说这是赌资,要没收,并且向他们索要收据,他们也极不耐烦,说以后再说。
试问:一、在警力如此捉襟见肘的情况下,老百姓打一点娱乐麻将,况且我们手无寸铁,用得着这样小题大做对待我们吗?
二、什么是赌博?赌博的临界点是什么?几个非常好的朋友或者家人在一起打10元麻将算不算赌博?
三、既然他们认定是赌资,那么收缴赌资后是不是应该主动出示收据?大多数的人事后都想大事化小,所以又有几个得到过收据?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是否可以质询赌资的去向?
人民警察为人民,口号何其响亮,我希望见过此贴的网友评评理,也希望大寨派出所的同志能出面予以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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