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下午六点过我老婆因为腹部剧烈疼痛就近到平昌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
当时打B超的医生出去跳舞去了,病人忍痛很久打B超医生才回来(后听民众说那些医生经常都不在岗,
上班时间去办自己私事),后经医院医生确诊后说是双肾结实,等到8点过才开始用药杜冷丁等止痛针剂。
并同时输了三组液体和开了肾石通颗粒,用药一段时间后病人疼痛并没有减轻,我便询问医生怎么会是,
会不会诊错病用错药了,医生回答你这是正常的,药效要过段时间才有效,看医生回答很肯定也就听医生的话继续等了一会,
半夜两点过病情没有好缓解我又去找医生说:你看看要是不行我就转院,医生说你这是很正常的放射性疼痛,我前一天接得病人比你
严重好多倍都好了你不要担心,医生又用了一支曲马多还是止痛,4点过病人脸色发白,手变黑,眼睛发花浑身无力,再次找来医生确认,
医生回答你这疼痛性眩晕,很正常的,过去就好了,然后我照顾和我们一起来医院的小孩(放家里没人照顾,所以一起带来医院的),
5点半我喊我老婆已经不应我了,我永远不会想到一个肾结石要人命的。
事发后
医院积极动员让我们将我老婆遗体抬回家,再问到为什么肾结石会死人时他们说可能是治疗过程中你有自发的急性病死亡,谈话无效后中午
整理了12张病历说要封存,我当时整个人都是蒙的,听他们说处理这样的事必须封存我看了看就封存了,当时派出所政府的人都到了的,
事后我才想起一开始给我的病历单只有三张,到下午封存的时候是12张。经过亲戚的帮忙我们找了律师。经医调委介入决定尸检。
死亡原因:
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左侧输卵管破裂出血导致死亡即宫外孕出血死亡,
谁能接受这个事实,这么简单的病却就这样要了这么年轻的女孩的命,你那么善良还没来得及给你更好的生活,还没来得及看着两个女儿长大,
这一切就因为医生的疏忽不负责任,要是医生稍微用心你也不离开我们,要是医生稍微有一点职业道德,现在也不至于我们阴阳两隔,也不至于让
两个孩子一天哭着找妈妈。可是院方在事后的态度更是让人心寒。
经过鉴定后医院律师建议我们私了,我们也想着要是能尽快解决也能有更多的精力照顾孩子,我们也答应私了,可是医院却一再将时间推后。
事后医院对我们更是避而远之,我们一再要求才在5.15经医调委进行调解,可是这个调解更是让人心寒。
医院提出让我们承担20%到30%的责任,他说他们医院不想把人医死让我们理解,他诉说他们医生多可怜让我们理解,他说他们医院没有买保险
没有那么多钱赔偿,他们医院要进行医院建设改善医疗环境要我们理解。我老婆出生两月父母双亡由外爷养大。外爷今年70多岁了,可是医院拒绝对
外爷的赡养赔偿,说你没有领养证。法律不认可。
我们想不明白生病去医院我们错了么,为什么我们要承担那么多责任,他们一切都是让我们理解可是 谁来理解我们,医院没有买保险难道要我们承担
后果么,医院要建设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患者么,要是患者不能受益,医院建设再好有什么用呢,外爷的养育需要法律才认可,可是也没有一条法律允许
医生可以不负责任的去将病人治死啊。
直到今天医院都还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问了很多人都说,医院和上面当官的都有关系,很多人为了不得罪人都会不了了之,可是最后受害的是我们弱者。
难道真的就是官官相护不给我们弱势群体一个公平么,
实在没办法才想通过网络求助希望社会好心人给我出出注意,在此求助政府希望尽快得到解决,以慰我老婆在天之灵,让我可以更多的陪在孩子身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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