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石油南路派出所的回复 富林花园小区是修建于2000年的老小区,共4个单元,因小区用电困难小区居民多次申请电力改造,2014年7月电业局对该小区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对改造后遗留下来的外墙旧电线,居民小组长何春元在针得小区居民同意后,和多位小区居民代表一起与电力公司协商拆除旧电线,后将旧电线拆除变卖13000元,按协商给予电力公司4000元劳务费,余下9000元,在支出购买小区路灯开关25元、 拆线临时工王泉华与何春元工资各100元、小区办公室买锁50元、小区换届选举费用50元后实际结余8675元 ,由居民代表交给五里店社区代管。 楼主赵小玲并非小区业主,其女儿在小区有一套房屋且长年出租。2015年11月赵小玲就电力履行改造事情信访,11月4日石油南路派出所赵所长与五里店社区书记毛冬梅组织小区电力改造工作组成员、小区居民代表、电力公司、废旧回收人员、赵小玲等相关当事人,在五里店社区会议室,对赵小玲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答复。 电力改造、旧线变卖是小区居民集体的意见,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多位小区居民参与和监督,所有过程有记录可查。此事不涉及盗窃,不构成案件。欢迎各位网友到富林花园小区、五里店社区了解事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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