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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县人社局:工作流汗 退休流泪 其情何堪(通江县人社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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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作流汗  退休流泪  其情何堪

    我是通江县某部门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2015.11.30,收到县人社局的退休通知(2015.11.30的县人社局[2015]5××号)文件,使我悲喜交加,喜者,终有放松舒心之时;悲者,文件之荒唐也。现将有关问题逐一列出,望得到解答:
1、在岗工资。本人是高岗六级,退休前,应发7215元(其中岗位工资1890元,薪级工资2048元),扣后实领5398元。
2、退休文件引用文件。县人社局的退休通知共引用省以上文件3个。一是“国发(1978)104号”;二是“川人发(2006)48号”;三是“川人社发(2013)8号”。即本人退休应严格依照以上三个文件之规定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3、县人社局文件荒唐之处:
一是有选择性的执行三个文件。其中《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8号)文件,就坚持不执行。因为文件中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一定比例计发”。如我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为3938元,而人社局计算的两项之和为1944元。
二是退休前后悬殊巨大。如我同样按90%计发退休工资,退前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为3938元,退后应为3544.2元,而人社局仅计算为1749.6元。
三是解释含糊不清。我到人社局工资股及一党组成员办公室咨询过,局领导力求作出使我信服的解释,而工资股的一小伙子,自认手握重权,退休人员一无权,二无力,量你又何妨,根本不作有实质意义的解释,仅轻描谈写地说:全县有200多人都没严格按文件办,目前只领的“临时工资”,我愕然了:我工作近40年,都是领的正式工资,退休时怎么变成了“临时退休人员”了?
四是领导随意讲话大于刚性文件。当我听他们说:三个文件外另有领导讲话意见时,提出:应以正式文件为准,新文件未出台之前,旧文件继续有效,人社局说:“十八大”前,你们领的津补贴,根本无文件,就是领导讲话作数,我蒙了:“十八大”前腐败之风,国人皆知,怎么退休人员计发退休工资还是不依文件,而依领导随意的一句讲话呢?
现请人社局领导解释:
1、退休前岗位工资的概念,是否指现在退休时所领的岗位工资,还是几年前的工资标准?具体到本人,我的岗位工资,到底是1890元,还是1040元?薪级工资同然。
2、人社局工资股计算的退休人员工资为何仅4笔:岗位及薪级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津补贴。我退前领5398元,按人社局计算,退后仅领1989.1元。
3、请人社局出示目前计发工资的刚性文件。弹性的某人讲话,也应以文字记录为据。
    不妥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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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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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对“县人社局:工作流汗,退休流泪,其情何堪”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求真务实之人”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的“县人社局:工作流汗,退休流泪,其情何堪”一帖,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国家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退休待遇如何核定问题,现回复如下:
      第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离退休费”专题会议,会议强调,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市启动实施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按2014年9月30日的工资标准核定退休待遇,待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后,再按新的养老保险制度重新核定这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于2015年6月18日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离退休费”培训会,传达了市上会议精神。
      第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第三条“关于2014年10月1日至实际操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退休费的核定”明确规定:“对这部分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按调资前的标准计发相应的退休费待遇。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际操作后,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办发3号文件及其他配套文件规定,相应调整这部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
      县人社局在办理此类人员的退休手续时是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及全市“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离退休费”会议精神贯彻执行的,无不当之处。
      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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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0 23:39
有球用

发表于 2015-12-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社局应作解释,人人都要退休,应尊重老同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07:46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08:25
这是针对全县乃至全省退休人员的政策,只要有政策县人社局也不敢不执行。老人家心态最重要,与人为善,何况有句俗话叫:慢马得骑,慢钱得使,又不会少你的。

发表于 2015-12-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退休领5000千多知足了吧。

发表于 2015-12-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应该给予明确答复

发表于 2015-12-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看,退休人员心寒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2:46
不卵你!怎的?

发表于 2015-12-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老同志要把政策给别人讲清楚,让别人听明白,特别是本单位的直接经办别人工资的同志,在工作中要耐心细致,人人都要老。

发表于 2015-12-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之前,怎么能强行叫别人给你按新的标准退休呢?这类人员退休办理,好像全市都是这么办理的哦,而且人社局今年在全县调标大会上也讲了的哦,我们单位也有几个类似的退休人员,给他们讲了当前政策,都莫得啥子意见,都说早就在电视上看到过新闻了,晓得这是大的政策,都在等待省上的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出台。这类退休人员又不止你一个,你急啥子嘛急。

发表于 2015-12-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5-12-1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必有蹊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4:15
工资福利政策性强,怎能胡来,人社局工资股工作人员长期把自己职责当私权,总以各种借口不能按时办理公职人员调资或有关工作,就是想吃单位及个人,许多单位政工干部怨声载道,太俗了,请县人社局加强该股室工作人员教育,改变工作作风,让工资股的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要知道全县万余干部都能干下这份工作,不想干丶干不了就离开岗位,别把老百姓工资福利好事不当回事。

发表于 2015-12-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社局的权太大了,退休人员的工资也要拔毛,这些无法无天的人。

发表于 2015-12-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难容,把真相告白于天下,严惩胡作非为之人,谁给他的权力。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diida 发表于 2015-12-1 08:30
你退休领5000千多知足了吧。

退休费被人社局工资股计算成1989.1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鹰2014 发表于 2015-12-1 13:23
楼主,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之前,怎么能强行叫别人给你按新的标准退休呢?这类人员退休办理,好像全 ...

我要求用已有的旧文件计发。新文件来后,依新政策执行。就是不能无根据地乱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6:30
人社局的领导们,多年以来你们在计算干部职工工资中就低不就高,好像钱是你们自己的,对待广大干部职工你们就好像是救世主,给工资给职称是恩赐。希望你们改变工作作风,改变思维方式,为民服务。对待个别人员雁过拔毛的恶习要坚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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