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私聊短信息,我原来还真没注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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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987654321
政府负有不可以推卸的责任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4-12-23 09:21
论坛里早有网友忠告,可有些人就是不听,怨谁呢?
版主的这一说法非常正确。
记得是去年的某个时间,正当这个事物开展得如日中天、火火红红的时侯,针对一网友在本论坛上借用一重要领导参加融资公司开业会议这方面的事情,发帖时只说好的、有利的一面,完全不提“融资有风险、入伙须小心“之事,进行的舆论先行、误导公众的事,本着人的良心,我利用自己所学过的经济法知识,马上揭露这个报到的虚假性,及时提醒公众在具体进行融资时一定要小心。
原文的具体内容我不是很清楚了,帖文的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是企业本身经营水平问题。你经过融资公司投进去的钱最终都要落到企业上去,而企业的经营也许是正常的,也许是不正常的,作为投资人你对企业的情况是不清楚的,甚至是很盲目的,这个企业经营得好就不说了,如果这个企业经营得不好、不善,企业就会入不敷出,甚至血本无归,在泥菩萨过河、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企业还有钱还你吗?
二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问题。为了有效地占领市场,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企业只顾自己生产,哪怕这样的生产是盲目的,到了一定的时间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就难免出现过剩的问题。
一旦某一产品出现生产过剩了、供过于求了,除产品卖不出去自己赚不到钱不说,政府为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尽量地减少和不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作为国家的代理人---政府就必须进行宏观调控,在这样的政策和状态面前,大的企业都要脱层皮,小企业的破产就势如破竹,他还有钱还你吗?
三是融资公司的保障能力问题。融资公司的准入门槛低,又没有必要的储备金作保障,在市场风险到来的时候,他根本没有这个抗风险的保障能力。
在投资人和企业之间,融资公司只拌演了第三人起牵线搭桥收取佣金的角色。在目前国家经济下调的情况下,一些小企业纷纷破产,融资公司就根本无力应对。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认为作为投资人,自己首先应该进行反思,为教训买单。但是我更认为在国家银行基本上只给国有企业融资现有金融制度下,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却受到了融资难劲瓶的严重制约。
在一些民营企业多次呼吁特别是吴英事件出现后,为了给民营企业开辟一条有效融资的途径,政府在风险问题上宣传不到位,也没有进行有效探索和完善相关保障制度的前题下,就让这些投资公司盲目上市,客观上给作为个体的投资人以误导,在一定程度上也负有不可以推卸的责任。
2014-12-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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