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8时许,安岳县公安局龙台派出所接群众来电报警称:龙台镇一柠檬厂有一群人在闹事,请出警处理。处警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发现十余名民工模样的人坐在厂门口。看见民警来了,他们起身围上来,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起来:“我们在这里辛苦干了几个月,一分钱都没拿到”!言语中透露出愤怒,更多的却是心酸!经了解,现场的十六人系修建该柠檬厂的民工,花了三个多月时间修建该厂,但从未领到一分工钱,民工们多次找到包工头吴某某讨要工资,均被吴某某“再等几天”、“慌撒子慌,迟早要发的”等借口搪塞,走投无路的民工们便来找柠檬厂老板要钱,但柠檬厂老板声称自己已将四万余元工程款全额支付给包工头吴某某,还拿出了吴某某写的“领条”佐证自己所言属实,无奈的民工们便坐在柠檬厂大门口赖着不走了。 看着这群急得焦头烂额的农民工,民警心里也不是滋味,下定决心:一定要维护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助他们讨回工钱!民警一边安抚在场民工们的情绪,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对他们的心情也表示理解,但是希望他们要依法依规采用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千万不能一时冲动酿成大的过错;一边详细了解包工头吴某某的具体情况。民警多次拨打民工提供的吴某某电话,均是语音提示“无法接通”。民警又与花墙村村干部联系,得知吴某某现在正在家中,便安排两名农民工代表与民警一起前往吴某某家中。看到民警帮忙要工钱了,民工们都看到了希望,余下的农民工也听从民警安排,离开了柠檬厂。 10时许,民警与村干部、农民工代表在吴某某家中见到了吴某某,向他说明来意后,吴某某扔下一句“修柠檬厂我也没有赚到钱”便沉默寡言了。民警耐心给吴某某做思想工作,向其解释了《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行为属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再不支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民警与村社干部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下,吴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也感到十分后悔和自责,表示愿意同民警一同前往银行取钱,当着民警的面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民工们。 15时许,闻讯而来的民工们如数拿回了自己的工钱。民工们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声说道:“警察同志,谢谢你们了!不是你们,钱根本就要不回”……看到民工们那高兴的模样,民警们也由衷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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