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作者: 反腐倡廉激浊扬清。违规砂石厂占耕地排污水多年无人问津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位于川陕两省交界的米仓山南麓,素有“红军城”之称。旺苍县境内拥有木门军事会议会址、鼓城山-七里峡景区、苍王峡地质生态风景区等特色旅游景区。 旺苍有主要河流8条,境内属嘉陵江水系的有东河、西河、黄洋河、白水河、李家河及其支流,属渠江水系的有三江河、清江、寨坝河、洛平河及其支流。同时有一些沙石厂给土地、河流造成严重破坏和水环境污染,土地和水环境的安全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水污染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占用基本农田和河道污染源头进行取缔。 本网调研员驱车到了旺苍县境内进行调查。找到了多家违规沙石厂发现,这些沙石厂距离河道不足百米,建设在河道两旁,严重占用耕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也没有相关生产许可证。 违规沙石厂有:木门镇两河口明生砂石厂,三江镇厚坝砂石厂,嘉川污水处理厂旁边有两家无名砂石厂,金溪镇鑫磊砂石厂,马桑坝砂石厂,中坝村砂石厂,中坝砂石厂是最严重占用基本农田之一,大概有一百亩,五权镇有两家砂石厂。 这些沙石厂的排污地点,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污水横流,河水浑浊不堪,这些沙石厂严重的污染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为何手续不齐全甚至完全不具备任何手续的沙石厂还能存在,沙石厂管理涉及环保、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等多个部门,却一直无人过问、无人监管?相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违规沙石厂的存在,明知道有人违规占地,违规建厂、违规生产,但管理部门偏偏不闻不问,把职责抛之脑后。 违规沙石厂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原生态水资源。严重污染情况,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地损失;而执法部门的置之不理,淡漠国家的法律法规,极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希望当地政府能正视百姓的呼声,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本网调研员 吴照 报道) 中国法制督察网 2015年7月9日http://image.club.china.com/favicon.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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